我直接回覆。資服範本我有看過,也有給過一些意見,以第五點的修正還沒有辦法納入全部的Open Source,因為我們在這一個領域很多年,可以分「可以 relicense」跟「不可以 relicense」,BSD是相容的,copyleft不相容。我有建議, 當然這個是比較好處理,所以應該是說,我的瞭解是,因為10月這一個母法已經抵定了,不好動,但是以後一些實際上操作的另外一些標準是可以再商議的;我覺得可以接受,但是希望儘量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