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Open Format。那Open Source其實在前一版的資服採購範本已經有處理了,在裡面有一個備註,以前在取得的時候,你跟廠商的智慧財產權歸屬會不明,就是雙方自行約定,現在至少我們有一個在資訊服務採購範本裡面有第五點的附註,如果沒有任何專門為你這個機關量身打造的情況,而是這個廠商看起來是拿一個已經可得的東西,且是有適用於其他機關可能性的時候,我們建議勾選由廠商拋棄姓名權,並且再容機關授權,雖然沒有把Open Source放進去,但是已經達到目的,這個是我這一次專門處理格式,而不處理智慧財產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