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邊是國家公園法的脈絡,依據103年3月10日核定之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此海域劃定為海域特別景觀區,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經營管理。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規定「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漁類」,違反者處1,000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