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國庫署同仁的意見,如果我們從圖上面來看的話,意思是他們認為發展觀光條例及人文生態自然區的觀光保護辦法,可能是規費性質、也可能不是規費性質,而且畢竟這個還在公告,因此我們在討論的時候,不一定放在規費法的項下,而是應該把它自己跟規費法併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