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這個平台的目的是什麼?是希望能夠提供對等及參與的機制,能夠讓這一些被討論的拉開條件,可以讓全體公務人員可以得到公開、公正、公平的參與機制,我想這也比較符合這一次討論的目的,並非一定要工會或協會,不管是工會的存在或協會的存在,或者是都不存在,也還是可以被納入討論,謝謝大家。
後面涉及到通案或個案代表的核定,核定一定會有人不服,因此會走救濟的部分。在通案的部分,我們現在已有的是司法救濟,如果涉及全國性的,可以走協調。若協調不成,後續比如還有跨院級的部分,也就是總統出來(處理)。縣市級的部分是行政院跳出來。如果是二級單位的話,就由一級單位來處理。真的還是不行,怎麼辦?參考勞動法的設計,後面還有仲裁;仲裁後面不行,後面還有一個裁決。
之後又要分通案及個案,通案的部分我們層級可以放在行政院及個案的部分比如涉及到地方政府各級機關,就由地方政府各級機關的代表。
接著是非專屬性的部分,我們設計一個平台,像勞動部每年薪資要調整,有一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會針對今年度GDP或者一些經濟指標來衡量明年要不要去調薪,同理可證,我們在公務人員的權益保障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設計類似這樣的平台,讓大家的聲音都能夠被納入,因此我們的成員有哪一些?也就是工會、協會及機關代表,同時也會找第三方的公正團體,像是找專家學者。
專屬性的部分,現有的東西我們無法去動,但後續有什麼樣的政策要形成前,或者協調的中間要包括政策形成後,基本上我們是要開放、公開,因此我們要納入公務人員的聲音,因此在政策形成前,我們希望工會或者是協會都能夠參與,而形成的中間希望公務人員的意見被納入;形成後有窒礙難行之處,要給予一個救濟的管道。
因此我們分了專屬性與非專屬性,像法規已經訂好的銓敘及考績,我們先放在這邊;像非專屬性的部分,我們是放在這邊,我們再去作架構。
我們比較著重在實質保障的部分,公務人員籌組工會,我們想要有一個十足的保障,後面有八點,分別有關銓敘、任免、人才儲備、工時、意見反應及訓練進修等等,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先區分哪一些是可以動、哪一些是不可以動的,哪一些動得很困難、哪一些動得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