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的人員流失了,因此沒有辦法到現場去,像剛剛所講的「友善職場環境」。
最後有一個小表格,也就是團隊問到公、私幼及教保員的區別,給您參考。
另外,公幼教師職務的部分,現在增置人力進去,但是地方政府利用增置人力作為代課老師,還有寒暑假課後班的教師來做人力的補充,所以正式人力進到公立幼兒園的問題,並沒有被解決。
另外,我的意思是要提升教保,尤其在職教師的專業職能,不等於進修那十八小時就可以達得到,其實實際現場還有包含法規規定、特殊教育等都包含在內,老師還會再進修教育、法律等課程嗎?
在職的部分,我想要再回應剛剛教育部立場的部分,提升教保人員的專業職能有十八小時的進修,但是我覺得這兩個是不相等的。
教育部的立場是,像剛剛有職能不足的部分,在師資培育有職前及在職,職前的部分還是要考量到剛才有談到的我們培育人員的流失;再者,可能有一些不肖業者會聘用沒有具資格教師證的老師在現場,然後減少人事成本的問題。
大家好,我是黃雱鷲,現在目前在新竹東門附幼任教,同時也身為一個小孩的媽媽,希望來這裡為降低師生比的一案發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