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部分教育部體育署已有相對應的計畫,並且去淘汰不適任的專任運動教練,以上報告。
還有討論的是,除了在學校與機構之外,這邊有討論到運動體系裡面的體育教師與教練,因為他們的養成背景可能跟一般的教師或者是教育者不太一樣,所以我們也針對體育教練等等,去防治他們成為性侵害的行為人,需要訂定倫理的規範。
另外,在情感教育、情緒教育及性平教育的議題,可以納入到師培的程序當中。
在克服方法的部分,將針對校長及機構的首長來加強調訓,然後來強化法治的知能,更瞭解目前人權社會的兒童權利。
接著是性平的研習時數,也有夥伴提出來,是要做一些後續查核的落實。
困難與障礙的部分,剛剛小組有討論到,目前的一些機構或者是學校的首長,他們的法治觀念比較不足夠,他們對於這樣的事件、兒童權利其實不夠重視,行政機關在不同的權責分工之下的監督,也是可能沒有辦法步步到位。
第二個部分,如何去提升在學校及機構當中的教師及教學者相關性別平等的知能,我們會期待在所謂的教師甄試及師資培育的部分,來加強性別平等知能,還有對於兒童保護、兒童權利的部分,也要讓他們有相對的瞭解,教師或者是機構的教育者,不但不能成為行為人,也必須成為兒童的保護者。
克服的方法是,針對校園性別事件的處理機制持續加強宣導,讓學生可以直接獲得主張表意權,讓自己受到成人的不當對待行為來作反映。
另外,目前兒少權法處罰的機制,好像也還沒有規範很明確,這個都是目前的困難。
針對這一個解決辦法的困難是,可能在機構或者是校園當中,會有一些敵意環境,即便是首長也宣示、鼓勵大家要申請調查或者是處理,但是仍可能有部分的人,就是說風涼話或者是看好戲的,這一種其實讓被害的兒童是不敢再反映的。
解決的方法,我們希望機構的首長必須要能夠公開宣示兒童及少年相關的權利,如果沒有好好處理的話,也需要被究責。
各位好,我們這組基本上有討論三個主要的項目,我們很快跟大家分享,第一個項目是如何讓受害的兒童能夠對申訴或者是檢舉的機制有信心,能夠信任及如何提供後續的協助。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司育黃乙軒,承辦的工作是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的工作,今天這個議題對我們未來的政策推動及制定非常重要,所以過來瞭解,謝謝。
國家婦女館在農糧署辦公大樓裡面,是社家署的財團法人,表定下班時間是五點半,因此五點一定要結束,之前也有試圖跟婦權基金會協調是否超過五點,是不太可能。議程提前有根PDIS先溝通,PDIS這邊是不是可以協助說明?場地我們借了一整天。早上可能先做場佈,提前開始就看PDIS這邊怎麼安排。
我們看自己翻譯的這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