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剛剛提的是,其實有一些藥商也願意,如果我們的審查能量充足的話,有一些藥商願意藉由調高規費來提升,比如我們可以聘用更足夠適任的審查人力,也就是讓審查的速度可以變快,以上補充。
我只有一個小小補充,如果以0.01%Atropine,並不是新成份,所以審查費是15萬元(笑)。
另外,因為視力保健的部分,其實是比較複雜的問題,剛剛有提到網路謠言,但網路謠言實在太多了,因為本署管食品及藥品,因此本署有一個「闢謠專區」,專家或者是民眾發現有一些謠言,麻煩告訴我們,我們就把它澄清在這個網站上,謝謝。
第四,國內的藥廠十分活躍,他們其實很積極看有哪一些市場可以進去,誠如很多先進會考量健保對於市場行銷的策略如何走,其實他們都會考量,但還是做出可以辦查驗登記的資料,因此並不是我們下order,而這一個藥三、五個月就一定做得出這個東西,其實是要讓藥廠做準備的。
第三,為何研究已經出來了,可是政府卻沒有主動請哪一家藥廠做?我覺得這個是比較高層次的問題,國家是不是(有責任)請誰做的問題。
第二,製造品質的部分,我們很考慮的是,它是一個低濃度,如果沒有經過審查,其實製程有時高、有時低,那不就沒有辦法達到當初的目的了嗎?這個是當時面臨的困難。
另外,高濃度都可以用了,為何低濃度卻不可以用?假如我有一個原廠的藥,而它就是低濃度了,我再作學名藥,還是要辦理查驗登記,為什麼?因為我還是要去確定你的藥廠能不能做出一個品質、安全無虞的產品,好比我們剛剛都考慮的,是否確定一定無菌?
既然它的使用國會好好做查登了,所以在行政資源的分配上,我們大概是做基礎的確認,好比是合法的藥廠,是製造藥品,而不是製造毒品之類的,我們就會讓它依著程序出去,就是要符合當地國的規範。
但它有外銷的證明,在國際上有一些國家考量國情,可能這一個風險對它來說沒有那麼嚴重,也可能有一些國家在藥品的查驗登記上,暫時沒有辦法跟先進國家一樣那麼高的標準,因此其實我們的外銷專用許可證,為何一定要被區隔出來?
我想請教大家,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諾美婷」的藥?可能有一些印象,曾經用在屬於肥胖症,有一些療效,但後來國際上發現長期食用以後,可能有心血管的副作用,所以在台灣後來就下市了。
我們還有一個疑慮,也是剛剛大家一直在談到的,為何寧可給國外的人用,卻不肯給自己國內的人用?
今天需要的是眼用製劑,所以需要一個眼用製劑的生產線,若今天需要的是別的東西,我們可能有發現這個國家需要增劑或定劑等等,那就要不斷去建各式各樣的生產線,因此如果以成本效益來講的話,我們會覺得藉由各種鼓勵的機制,比如鼓勵國內的藥廠願意生產,或者是引進國際上已經有的產品,這會是一個方法。
另外,在現在的政府結構中,機關的設立當中要有多少人,這都要有法源的依據,其實說真的,突破會比較費力一點。
國家生產的部分,我們先報告一下,近年來在立法院審預算時,我們剛剛有介紹到第一、二級的管制藥品是國家製造的,我們的管制藥品一樣要符合PIC/S GMP的標準,因此廠房、生產線,其實跟所有私人的藥廠一樣,都需要申請。需要申請的預算常常會拿不到,這個是很現實的問題。
對於剛剛有提到國家來生產低濃度的Atropine的部分,已經有廠商送登記案了。
以上我們先就這一個提案的相關資訊提出報告,謝謝。
這一個產品等於剛送進來,我們第一次開了review meeting,也就是依照我們的審查程序去進行。
因為它剛送進來,但因為並不是全新的成份,所以並不是所謂新成分、新藥要有非常完整的審查,因此我們主要要看的是,也就是有關於製造品質的管制,還有要印證想要提出這一個產品有什麼功能,要提出什麼相關臨床試驗的資料。
(簡報第14頁)最後一個是我們最常見的,也就是由藥商去提出這一個藥品的資料,包括療效相關的證明、製造品質等等,來申請辦理查驗登記。誠如提案人所瞭解的,目前有證的Atropine,最低濃度是0.125%,所以的確跟新加坡使用的經驗還是比較高。但是也向各位報告,目前剛有一個案子送出來,會申請低濃度0.01%的藥品查驗登記。
我們當然是可以做調製,只要符合相關的調製標準設備的這一些要求之下,因為有這一些標準的要求,所以並不是每一個人都符合,像診所在執行上,對他們來講門檻會比較高。
(簡報第13頁)我們有沒有看到利用臨床的調製方法,把比較高濃度的Atropine稀釋成0.01%,其實在實際的醫療業務上有一些有其必要性。藥品的調製是一樣的,提案人提到我們眼用的東西一定要無菌,不管是製造或者是調製,我們都要有無菌的標準,不然近視還沒有抑制就感染了。
如果未來要有特別的線等等,可能門檻會比較高一點,我們來看下一個方案。
一個藥品上市以後,流通包含不良反應蒐集、品質監控,都要投入人力,以目前的情況下降,由國家製造藥品,大概是依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也就是為了管理上的需求,所以我們國家有生產一、二級的管制藥品。
平常講到藥品,就會常常講到GMP,所以先跟大家介紹一下一個藥品通常要受到怎樣的管制。大家可以看到從研發到上市後,甚至到開處方跟調劑,其實整個過程都是受到管制的,如果我們針對這一個方案,也就是國家製造,製造廠要符合GMP的規範,大家可能有聽過,以前講GMP,幾年前是CGMP,近年來是已經到了PIC/S GMP,一個藥廠要有能力製造一個穩定藥品,是要包括廠的設備、制度、文件及事後監控等等,要有一定的水準。
(簡報第12頁)第一,在提案中有提到國家能不能投入生產?
我向各位報告,經過研究以後,顯然0.01%的Atropine應該是有某個範圍醫療的價值。接下來向各位報告,我們可能有哪幾種方法可以讓學童使用。
(簡報第6頁)我們請國健署來報告。
(簡報第5頁)提案人提到如果是由國家來投入量產的話,又或者是有合法的藥廠來投入量產,我們才能生產出一個安全無菌的產品以確保除了有效以外也安全。
有一個疑問是,為什麼高濃度可以上市,而低濃度卻不能立刻量產?如果藥廠不生產,國家是不是可以跳出來生產?
像新加坡認為可以用更低的濃度,就是可以用0.01%的Atropine來作預防近視的用途,陳先生認為新加坡是用國家的力量來投入低濃度的藥品。
陳先生的訴求有分四個重點,因為現在國家有核准Atropine的濃度,最低0.125%,有一些學生雖然前一天晚上睡前點,可能第二天還是有畏光的現象。
首先先簡介這一個提案,主要是提案人陳先生建議希望國家能夠生產低濃度的Atropine抑制近視,目前這一個提案附議中。
這次我們主要的報告大綱,我們會先簡介這一個提案,再說明國健署手上有的一些研究資料,我們針對這一個議題,我們認為可能有哪一些方式來處理。
大家早,我們用很簡要的方式來作提案的簡報,這樣可以有多一點意見交流。
大家好,我是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的陳可欣,食藥署是這一次提案的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