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我覺得挑法規是最重要的政策,法規並不是最後一塊拼圖,而是最關鍵的連結點,因此我認為公益公司法專章有這樣的效能,本身就是一個政策,謝謝。
民間的力量來認定,以及市場機制來決定這一件事,市場機制很慢,這個是長期的工作,三年以後必有成效。
另外,剛剛有提到文化產業的部分,一談到作用法,也就是政府補助獎勵就出來了,所以難怪有問題,因此就是要組織法來解決這一個問題。
社會企業跟這一件事是暫時脫鉤,這一個討論沒完沒了,社會企業的政策,再討論下去,我們三年後還是做同樣的事情。
因此,回到剛才的結論,我想制定專章、專節是沒有任何的行政可以取代,而且有極大的保護,來認定你是好或者是壞,也就是公司是否賺錢,並不是登記成公司就可以賺錢,這個是兩回事,最終希望創造市場機制回來,讓民間來決定、市場決定如何把資金帶進來,謝謝。
共益公司專章是幾個特色:第一個是是選項、並不是規範;第二個是組織,並不是作用法,作用法就是要給獎勵,我想就是一個位格;第三個並不是民間的認證,也不是政府的登錄機制;第四個的最終目的是想創造一個市場的機制,大家揭露影響力後,建立起市場機制,也就是剛剛所說的生態系建立;第五個是剛剛提到低密度,準則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並不是一個許可制。
最重要是有耐心資本,除了公司有捐贈或者是CSR資金以外,可以把耐心的資本帶進來,剛開始也許不大,但是三、五年規模一定會有一個規模出來。
再者,我們也知道有不愉快的被投資經驗,我想是雙方誤解,不知道是利潤或者是社會,你說利潤跟社會都有,到底利潤是3%或者是30%,這個大家都有爭議,如果第一天就說是這樣子的公司,就是有社會使命,願意揭露,而且負責人願意當責,我想降低不愉快的經驗是非常有幫助。
以活水為例,我們在投資的時候,都會簽股東協議書,如果有共益公司法,其實就很清楚了,有一些事就可以非常清楚做好。
(三)我想最重要的重點是,導引民間不一樣的資金,可以投入這一個市場。最重要是把私部門的企業跟資金轉向為廣義的社企,我覺得這一個角度才是重點,如果要靠政府的資金是很難的,如何把民間的資金帶進來,我覺得這個是很最重要的。
(二)中小企業的轉型,我覺得很多中小企業都是有一個社會使命,但是不知道適用哪一個位格,只能做營利型的公司,因此幫助中小企業轉型成為社會使命的公司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共益公司可以建構一個信任的基礎,然後對於員工、創業家、投資人有信任的基礎,可降低剛剛提到的溝通成本。
(一)我覺得非常有利於青年創新創業,有兩個意涵,一個是三重基線,對於社會環境、財務平衡,可以跟一般企業區隔,所以不要等到企業大了再做這一件事,而是第一天創業的時候,就可以創立一個適合的位格做這一件事,也就是保護公司使命不會被更改的;如果今天登記成共益公司的話,那麼是比較難的,也就是確保這一個使命,也就是不會改變創業者的初衷。
第二,需要制定一個專章(節),像公益公司的專(節),而且沒有辦法被任何行政配套,包含登錄機制或民間的認證系統或自定章程所取代的,這個是保護創業家,容易跟投資人溝通的工具及平台,這個是我的立場。我也問我自己說,今天講共益公司法這樣的動心起念的目的是什麼?
第一,「社會企業」不宜入法,像合作社跟非營利組織都是,這個是普通名詞,不適合入公司法。
我先表達一下立場:
大家好,我是陳一強,我不是陳一傑的哥哥,我是活水社企投資開發公司的共同創辦人,活水社企是百分之百投資公司型社企,而且純粹由民間發起的創投機構法人,謝謝。
謝謝。
我們就直接去拜會。
窗口是哪一位?
所以國合會很重要。
最後是AVPN,剛剛也有提過,我想明年6月25日至28日是AVPN的年會,我想說有機會讓臺灣的影響力在那邊更發揚光大,就像SEWF。
因為我們現在不太確定政府哪一個機關會engage,或者是哪一個NPO一定可以來做這一件事。
只是一個concept,還是可以送進去?
很好的客服平台。
所以講沙盒是同一個沙盒?
也補充像韓國首爾市的SIB act,美國是SIB act有一些特別法,我想會再研究一下,看看到底卡關在哪裡。
被傳染了。
可能會有一個陸資,這個就會涉及到很多法規,像證交法或者是銀行法可以一個限制。
可能會需要創新沙盒的協助,不知道如何到這個協助。
主要是弱勢青年就業跟勞動力發展署的主題貼切,也有民間的組織做得不錯,而且之前也有受到像J.P. Morgan的支持,之前KMPG的支持,他們的成效也滿好,有一些是法規的議題。
第二個是我們用志工的方式,每一個月聚會一次,像中山大學的鄭義老師、KPMG,我們各出一點人力,想是不是可以做一個例子,也就是有關於SIB,也就是「社會效益債券」。
美國三十幾州,一定有一些州議員是有臺灣的,可能也是通過benefit corporation,義大利更是陌生,但是他們可以來,這個是一個想法。
他們有這樣的想法。
那個地方就會碰到一個機會,可能是碰到美國州議員或者義大利國會議員,他們在國內已經有benefit corporation,我們的想法是,也想要邀請他們來臺灣看,到時也請政委可以支持一下,又或者是怎麼樣邀請的時候也請您。
8日還是幾日。
瞭解。剛剛講的題目,我插話一下,就是兼益公司或者是公益公司,剛好11月在智利有一個Blawyer conference,本來方老師要去,是要怎麼辦?但是他會有一個presentation,然後可能也會用聲音出現。
也建議他們參與AVPN的member。
拜訪誰?
也可以拜訪他們嗎?
之前講影響力投資,也說明一下,像活水大概投資了5,000萬,我們每投資1元可以貸出3元的民間共同基金,所以就2億,我們希望有更多的投資人進來,因此從導引民間資本的角度,就是回到剛剛方老師及您提到的使命鎖定,希望有更明確的身分,所以如果下一步可以再往這一方面推進的話,像我們是做一個實驗,如果那個身分確定是要公益或者是兼益公司,我們就可以讓更多的民間資本瞭解他們投資的標的是什麼,然後讓更多的投資人進來。
勝利也是這樣做。
很好。我補充一下,以前我們做過一個案例是我們先成立公司以後,把公司捐給基金會。
一定要是閉鎖型的公司嗎?
剛剛講基金會設立公司,可以投資未上市的公司嗎?比如看到不錯新創跟社會使命是一樣的,這個基金會可以用所收的錢,不管是賺來或者是捐款可以來投資嗎?
你講的(笑)。
好,有這樣子就可以了。
我覺得目的是一個collaboration的關係,其實比較不是top down,如果臺灣要做一個國際化level的話,可能你是最適合的。
最需要的是一個chair。
再想想看。有沒有什麼建議?
他們講說會有五個pillar,就是不同的生態系,到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