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這一件事都不多。
輔導社企界以來也是要加強,畢竟這一塊也不太好。
到明年會新增?
社企進到政府部門採購就已經有一定的可能門檻,也就是要去理解那一些程序。
會再開?
我們公司也有投標,這一些案子有三家,一家是黑暗對話,他們有投,但是一個投標廠商聲明書沒有蓋大章,然後就失格,就完全沒有進到後面的簡報,就剩我們跟另外一家,其實我們覺得這個方案很好,但是KPMG或者是哪裡的輔導可以繼續。
你知道是誰起草或者是誰發起這個政策?
您也知道之前有提過共同供應契約。
大家寫作的能力都很強,很商業的事都可以寫成非營利的感覺。
本質上覺得不太適合,非營利去幫助營利的事業。
一個小堅持,我們去標一個案子,其中一家廠商跟我說拿出來的名片就是基金會,他們進去學校就是去辦活動,就是去賺錢,也就是用基金會的名義才可以進去學校,打著非營利、NGO的形式,而去做營利的事情,看來好像這個界限會越來越模糊。
基金會成立法人的型態也過了。
對。
我們經營公司,變成我們去參與某個政府標案或者是補助案,基金會是補助案跟標案都吃,因為他是法人的身分,社企是以公司的型態來做。
我現在的感想是,以唐鳳的定義,好像社會企業是一個組織,有它的社會目的,也有一套商業模式來解決,你就定義為社企?
也就是要跟商業?
SDGs你是不是不會管到這個?
我們自己看還是覺得不夠,只是在一個給別人看的階段。
這個東西要問到很細,也就是一個社企需要這樣的資源,也就是在盤點上,目前的資料上是看不到的,因此要問得很細才知道有這一項的東西。
也就是共同討論,是要很細問他輔導的方式。
後台好像還沒有丟上去,不過有一個問題是,我們那時問的時候,其實是問承辦,他是說目前的輔導機制是跟社企去討論,你這一本公益報告書是要給誰的,他們跟你討論這個公益報告書的大綱,內容社企自己來寫。
這個資料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