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不是只有公幼降低4萬多個人的收納量,其實只有佔30%,我們還要考量70%的私幼也會排出去大概8、9萬的學生到街頭上去,我們收不了這一些學生的時候,這一些問題會更大,這個是我要補充的,因為我們私幼不可能再蓋新的教室了。
我們幼兒園一間教師是2比15,也就是一個人3.5平方公尺或者是5.5平方公尺,是死在那裡的,所以我們如果降低師生比之後,除非再增建教室,否則這一些人只能離開我的幼兒園,就是這一條路。
我要補充一下,剛剛我們看到只有公幼的部分,如果1比15變成1比12的話會不足,其實私幼的情形是一模一樣的,一個教師的規劃是1比15或者是2比30,如果只是很單純降低師生比,我們跟托嬰中心會不一樣,因為托嬰中心就是以人為單位而已。
所以小家園告訴大家的是,人事配比是優於托嬰中心,但是把這兩個,一個行政作業或者是廚工的工作放進去,其實一點都不優。
而是指現在的教保人員有這樣的工作,要抽人去做這樣的事。我們會外聘專職主任、廚工,今天如果用1比5或者是1比3,我要抽離一個人,要陳報一個事情或者是督導的時候,要抽離一個人,等於現場沒有達到1比5的標準嗎?我的概念是這樣子。
就是因為有這個工作 ,在「小家園」也有提到如果沒有配這個職務,還是要有這個工作,是不是可以到外面去叫便當?不可能,只有2歲以下的小孩,不同年齡層切的不同,有的是切丁、有的是切泥、有的是0點幾公分,廚師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我們的托嬰中心要應付很多的警察要報,所以不管有沒有專職,也就是編制一個主任、廚師,就是一個工作量。
是。
那個是政治誤會,一例一休被吵得沸沸揚揚,我們3月送件,5月送到教育部去,8月可以調費,當時一例一休剛過,全臺灣沸沸揚揚,有人說是不是因為私立業者一例一休要發國難財,因此才集體調整費用。有人去行政院教保處說我們私立業者聯合壟斷漲價,結果教育部正式給消保處要求說每一年4月送件,這個跟聯合無關,不然每一家要被罰1億元,結果去年幾乎都沒有過,謝謝。
事實上我們給老師調了1萬元,結果政府調了幾百元,甚至於1、2,000元,已經很好了,桃園市政府沒有出來講,是沒有人會講的,不只桃園,全國的縣市都是這樣規定的。
以我個人的案件,我去年送審,因為一例一休的因素,四十四家全部退,連審議會議都沒有開,叫我們留到今年,去年四十四家,今年增加了二十家,結果今年在審議的時候,因為我已經答應我的教保人員了,去年送件的時候,就跟教保人員講說去年8月要給大家調薪10%,也就是一個月平均支出4萬元增加,結果我們的市政府非常良心,給我調了一整個月8,000元,大家有沒有算過?政府讓我多收了8,000元,我付了4萬元給教保人員,大家還懷疑有沒有給教保人員調薪?
這個是社會上最大的疑慮,我前一陣子調整了費用,在網路上筆戰很多酸民,我們有一個先決條件是要先幫老師調整薪水,否則就直接退件。
我們私幼一直被要求輔導,很多訪視的都倒了,為什麼?因為他的工作量變得很大,教材必須要自己編,一個學期要編2、300頁的教材,而私幼說穿了,大家都是買教材,所以老師的工作量比較低,報告完畢,謝謝。
再者,其實私幼早在二十年前,大家都有引進一些體能老師、音樂老師及美語老師,是融合在整個課程當中,不收費。像我自己的三位老師都具備教保人員資格,沒有額外收費,且具有教保人員資格,所以一個禮拜在我園所時,我們老師有一天一個小時不帶班,在旁邊看就可以,為何私幼還是有人待得住的原因是這裡。
第二,大家都說公幼好像工時短、薪資高,投資報酬率是比較高的,但是我也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私幼的實際上情形,早職的老師是早職、晚職的老師是晚職,有一些用加班費的方式。像我個人的園所是早職一個小時的老師早一個小時下班,因為我們過了四點以後,基本上一半的學生都坐娃娃車走了,所以那個時間點也不用依照政府的法規1比15的配置。
私幼願意配合政府給到3萬2,但問題是政府是否願意開放我們調漲收費?這是一體兩面的問題,大家可以來討論。
其實私立低薪,我們承認,因為我們被凍漲學費十年,97年的基本工資是1萬7,248元,現在是2萬2,000元,調整了27.3%,可是私立的平均收費只調漲2%,我們拿什麼給老師高薪?請各位簡單算一算我們拿什麼給老師高薪?因此私幼、公幼薪資間的費用,這本來就是政府壓抑造成的落差。
而家長找不到之後,就找之前相對屬於比較中高價位的幼兒園,我必須在這邊做一個澄清,因此降低師生比,不要說政府是否負責任、業者是否負責任,今天大家都要吃飯,如果今天每一個月讓你收入3萬元、支出5萬元,沒有人活得下去,不管政府或者是私立業者都好,都是一個樣子。
我告訴各位什麼原因,因為97年開始被凍漲學費,101年托兒所從1比25突然間降到1比15,政府完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繼續凍漲學費到今天,也就是說,早期本來政府說1比25的廉價、平價的私立托兒所倒光了,因為沒有辦法承受一下子變成1比15且不准調漲半毛學費。
第二,師生比其實是上限,我如果今天高於1比15的時候,我是違規的,我應該要受罰,ok,但我今天是私立幼兒園,政府假設在不干涉我的收費標準之下,我收高一點,像1比12、1比10是否可以?是合法的。但為何今天臺灣家長會一直覺得私幼一直在漲價?私幼的成本越來越高?但私幼又說活不下去了。
如果一般的托嬰中心是這樣的規劃,一個專業的主任、儲工之後再1比5,小家園並沒有真的比較好,在這邊要釐清一下。
我從「托嬰小家園」作一些分享,現在托嬰中心是1比5,但是政府現在弄了一個「小家園」,也就是四個人帶十二個小朋友,感覺1比3的比例好像比較低,但是我告訴各位,托嬰中心正規的立案必須要有一個專業的主任、儲工,如果把這兩個人扣掉的話,其實是只有2比12,並沒有比較輕鬆。
我剛剛已經報告過,我們是私立托嬰中心、幼兒園、安親班的業者代表,剛剛一直不斷提到有關於公幼及私幼的問題,我想針對私幼的部分,我必須要花一點時間來做一下報告,讓在座的各位瞭解私幼的一些現象及實際的狀況。
大家好,我是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的總會長,敝姓謝。我們的會員有托嬰中心、幼兒園及到了國小的安親班,這個議題對我們來講是滿重要的,所以我今天必須來參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