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吳銘軒委員所指的是應該之前討論到的機制,即讓所有參與連署的民眾查詢是否自己有被連署的機制,當初的會議中有討論,應該是沒有被採納,但是這個還滿重要的,畢竟這是增加透明的機制,如果家長拿了自己的身分證被連署的話,總是會影響到公信力。
當初在討論的時候,記得是用 eID 作出發點,後來就沒有 eID 了,現在退回自然人憑證,感覺上有些可惜,畢竟自然人憑證普及率可能沒有這麼高,不知道是不是有機會整合的 Taiwan FidO 的方式。
目前討論的某些承諾事項落入了新的部會規管之下,我不知道這個規則下是怎麼樣嚴謹,我有跟國際上的NDI夥伴討論,問各國有沒有碰到一樣的,但是好像也沒有這麼常見這個問題,因此就提出來跟唐政委討論,如果這個事情發生的話,大概會怎麼樣處理?
有個議題想要詢問唐政委,比如在研究承諾事項時,碰到一個議題,未來政院會有部會進行調動,也就是新的部會成立,有的業務可能會移交到這個新的部會,如果這個行動方案是四年,也就是四年後才有機會再進行新的承諾事項,也就是變成這個部會四年內沒有。
會。
說一下,在國會那方面也是同步進行,所以期許政院、外交部可以跟國會進行深度協調,以分進合擊的方式向OGP敲門。
這個是兩院共同的,這個要再想一下。
對。
理想上是希望國會跟政院這邊同時產生同一份IRM的獨立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