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我想要請教的是,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日本那邊是如何做官方檢查機率的辦法,我覺得這其實可以作為要審查時的相關建議,謝謝。
我想要講一下,不知道在驗證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定期去做,像警察執法或者是要求保留多久以內的紀錄,我覺得這個可以參考賭場的規範,像賭場稽查原則上都要通過機率審查的。
我相信還沒有發言到的一些新創業者,其實一定會遇到法規上的問題,是不是可以請還沒有發言過的新創業者講出自己的案例分享給國發會。
像國發會提到探討共享經濟理由5-5,也就是先禁止再高度監理,最後再低度管理,我覺得這樣很白癡(笑)。一般我們寫程式,都是一個程式寫出來先run看看,看有哪一些問題然後再弄,為何共享經濟的業者不可以這樣做?不要禁止,就直接先高度監理,然後在運作上有什麼問題,然後再慢慢一個處理掉,再進入低度管理,這樣對於新創業者不是更好嗎?
從剛剛聽到現在,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出在法規的問題。
有關於共享經濟的部分,我還想要知道一件事,有關於共享經濟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像Ubike跟Obike,某種程度上算是競爭關係,Ubike的優勢是有自己的停車格,Obike就沒有,因此會使Obike會有很大的問題,像之前跟縣市政府間為了搶機車停車格,或者在自行車停車格的長期使用上,會被縣市政府以違法的角度來對待,我想知道Obike的看法是什麼。
大家好,我是森里螢一,我應該算是網友代表,上星期及今天下午都有在網路上跟網友討論有關於今天會議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