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共同主持人、各位與會來賓,今天晚上大家真的幸會了。
我是台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我受邀來參加這個會議,我問交通部要不要準備資料。他說我不用啦。
但我準備了一份很簡單計程車跟 Uber 的異同點。
Uber 在全球造成騷動,他長驅直入、先做,態度是「我喜歡、你要來配合我」,很多人受到誘惑。
一定要有比較,台灣法律要比較各國法律。剛我們交通部說得很好、業者也提出我們做得到的事情。
人車這方面我們說得很清楚,我車上這才是良民證(拿出計程車駕駛證)。
要取得這證件之前一定要取得職業駕駛,Uber 說他都是良民證,那我用什麼證明?我就是用這個。
但我剛剛開計程車進來,行政院不讓我進來。
你看我們社會對計程車看待是這樣的,但我不想再講這塊...
我的意思是,很多東西既然都已經在做,但為何沒有辦法在一個我們的秩序上建構?
如果沒有建構在合法的秩序上,這是個高帽子,沒有人敢破壞。
我對Uber的看法講過很多,也對Uber真的很感冒,因為對我的壓力相當大,但我告訴我的會員Uber是擋不住的,什麼東西擋不住?也就是各位講的科技擋不住,但科技跟我們國人的消費習慣有相當大的關係。
許多司機不願意透過信用卡,他要現金。年青的朋友往往喜歡信用卡,而不願意用現金,Uber可以用信用卡,但使用信用卡相當危險,會暴露許多個資,比悠遊卡更危險。
這一條龍式拉起來,他說他是資訊業,它的行為為何?各位有沒有想想看?
Uber有好的一面,但有令我們全國朋友、同仁不安的一面,卻不是只有這兩面而已,我們一定要全面看待,全面包括很多不同立場的人,看待的面都會不一樣,所以我才說一定要全面看待。
不只這兩面而已,需要全面去看待。
我也可以跟各位講「我計程車都很安全」。我也一定要要求我們駕駛朋友車輛要怎麼樣,這些都是受管制的。我們不要把他拉得高調,說什麼「大家都很安全」。
包括台灣大車隊還在訴訟,有時也不安全。要去想我現在自己在做什麼。你進來了就申請一家公司,這家公司就只有一百萬、登記就七項,最後那一項又是特別條款。
計程車是否是隨便申請一家公司就可以做?
當然不是啊,我這一張(舉起司機的良民登記證)也要經過層層考核,也有法規方面要配合。
因為大家的時間不多,所以我僅講結論。
我希望跟Uber合作,也希望他回到我們計程車的合約,我可以協助這些車輛提供給他們,他們要的我們絕對都有。
但如果你要說每一趟車都要抽20%,那只有白牌車才會有這種事,而且發生問題跟你又沒有關係?
我們汽車運輸業是九大行業,對於運輸使用人要負擔義務及責任,因為Uber說自己是資訊平台業、不是運輸業,各位可以想想看,如果 Uber 發生問題的話,你怎麼負擔這個義務跟責任?
我希望大家能合作、不要對抗,大家能對話、不要吵架。
謝謝各位的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