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目前是只有針對申請政府資訊的收費這個部分,主要是集中在這個範圍,未來會請教規費法的主管機關,在現行規費法的架構之下,是不是有可能一開始不要收費,主要是針對這部分。
我們這次徵詢,主要是針對剛剛所提到的這兩個承諾事項的議題,所以包含了政府機關辦理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應人民申請政府資訊所遭遇的問題,這是一個議題,另外一個是政府資訊的收費、標準及方式,這個是第二個問題,主要就這兩個問題來徵詢意見。
接下來我們要做的事,不管是政府機關的面向或是民眾的部分,我們會針對蒐集到的意見,有關於收費的部分,會請規費法的主管機關財政部來表示意見,以上是簡要的報告,謝謝。
所以,民眾的這個部分,我們也正在研議,透過適當的管道來徵詢意見,目前是已經有以電子郵件洽詢部分民間委員來看看有什麼適當的管道可以來進行。
接著在右邊這部分,我們剛剛提到政府機關這面進行了問題的徵詢之後,當然對於民眾到底申請政府資訊的時候會碰到什麼問題,也是我們很關心的。
再來,剛剛所提到的徵詢、彙整與分析民眾申請政府資訊所遇的問題,還有針對收費問題請規費法主管機關表示意見這兩個項目,我們會分兩個面向,目前已經進行的是有函請各機關,我們在8月中旬,已經有發文函請財政部、中央機關跟地方機關提供問題、意見的回覆;目前各機關在回覆意見當中,我們會視後續的狀況再來進行意見的彙整及分析。
首先針對剛剛第一個承諾事項,我們目前已經初擬了政府資訊公開跟政府資料開放,也就是Open data的比較簡表,大概針對這幾個項目,但是那只是個初稿,因為政府資訊公開法,這部分是法務部主管,但是Open data這區塊是國發會在主管,所以我們未來會函請國發會針對政府資料開放的這區塊,幫我們提供意見,使比較表可以更完整、更具正確性。
我以下簡要說明,我們目前針對這三個推動項目的執行狀況:
第一個是強化各公務機關關於公務人員的培訓,來促進正確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避免相關的法律適用問題。第二個是促請各機關檢討,提供政府資訊的收費標準,所以根據這個承諾事項,我們在今年度必須要推動的項目有三點:第一點是研擬資訊公開、政府資料開放的差異說明;第二個是徵詢、彙整與分析,民眾申請政府資訊遇到的問題;第三個,我們會徵詢政府資訊收費的問題,來請教規費法的主管機關來表示意見。
第二個,民眾也反應可能這個收費標準,會不會是降低資訊近用取得的問題,他們反應可不可以考量在初始頁數的時候,也許是5頁、10頁考量不要收費,所以法務部針對剛剛所提到的公共問題,我們提出了兩個承諾事項。
議題涉及的公共議題主要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有民眾反應,政府機關因為民眾在申請政府資訊時,可能沒有說明申請資訊的用途,或者是申請資訊的用途會覺得不是很恰當,所以政府機關就會判斷,或是直接拒絕提供政府的資訊,這個是第一個問題。
各位委員、機關代表大家好,接下來由法務部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資訊取用權的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