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非常崇拜你,因為覺得您真的太厲害了。
非常謝謝你。
有沒有其他的建議?非常感謝,我們院長說他其實應該要親自來拜會你。
好,我懂了。
像國民參與審判的素民法官,在法庭上想要問什麼都可以問的。
但現在的開放空間很大,因為案情的設計,不是鐵定被告有罪,而是辯護人可能有無罪翻盤的空間,也要看證人怎麼作證。
所以我們要把腳本設計政委什麼問題。或者現場聽完案情,自己會想要知道?
政委可不可以詰問證人或是訊問被告。
但是我們還是比較希望政委講話。
我去跟老師確認。不知道政委這邊有沒有什麼問題?像腳本或者是什麼?
現在政委的日期是12月11日。
可以跟我,我本身對所謂的資訊不是那麼瞭解,所以我會請我們的資訊室負責人跟你聯絡。
所以變成政委的機器人穿法袍的時候,在法檯下都拍得到。
我們院長非常感謝,他ok。所以剛剛政委提到的,變成Joke去側拍整個法庭,不是在法官的角度,可能是從旁聽席往法檯上拍。
所以看到的位置是iPad,下面是一個法袍。
這個好酷。
但是只有一個桿子,我們怎麼穿?
可以嗎?
那法袍呢?
其實就是很自然的。
就是正常人的表情,這樣就可以了啊!
會太久嗎?
所以在模擬法庭開始之前,這邊有資訊嗎?
政委你覺得呢?
這個是?
我們再用一個旋轉椅。
法官在法檯上,不用轉頭都幾乎看得到,除非要看到很旁邊,像轉到平行180度,不然整個法庭都看得到。
政委的鏡頭是可以自己轉嗎?
固定坐的。
可能也是需要,因為我們法官坐在法檯上有一定的高度,所以要支撐桿撐起來,你的頭位置跟一般法官頭的位置差不多。
其實政委,您現在對我們來講,我們其實跟不上你。
對。
因為你坐在法檯上,就像正常人轉頭而已。
是。
應該不用。
其實就我們法官來講,是整個氛圍綜合的考量。
對,沒有,真的沒有。
因為我們現在直接審理原則是我們刑事審判的一個大原則來看,如何透過這個遠距……
我所說的「差距」跟政委所說的「差距」有一點定義上有一點不一樣,就是會影響到心證,法官坐在法庭的法台上,跟被告坐在法檯下,雙方也有一段距離,對於被告的表情,法官也沒有辦法真的面對面看到這麼清楚。
要取捨的是,解析度的那個先把它捨掉,應該是說,政委應該是第一次透過機器人在遠方看法庭的被告,應該是第一次嘗試,所以透過機器人看法庭上的被告,在看臉上的表情,您覺得跟現場直接看,有沒有任何的不一樣,或者是差距?
現在法官透過遠距來訊問被告,這個是一個嘗試方式。另外在本次模擬法庭中,安排政委扮演素人法官,被告在法庭,政委在辦公室,這樣也一樣是遠距,透過政委的VR,政委是不是可以看得到被告的任何表情變化,對於直接審理原則是不是有任何的違背,假設科技很進步,整個解析都很清楚,如同身臨其境,其實遠距訊問被告,這一點我覺得是可以在這一次模擬法庭當中呈現出來,其實可以作為未來修法、立法的參考。
另外一個是嘗試是挑戰被告的遠距訊問,例如被告在台東監獄,法庭在臺北,法官可不可以透過遠距訊問被告來審結案件,避免法警提解人犯的舟車勞頓。但目前的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的法官是不能遠距訊問被告來審結案件的,這涉及到所謂的「直接審理」原則,刑事庭法官必須要在法庭當庭看到被告,確認被告的人別,提示證據。遠距訊問被告,與當庭訊問被告,二者於法官心證的形成,有無影響,這是可以嘗試看看的。
第二,我們透過模擬法庭的活動,來呈現我們目前法官在法庭審判活動的原貌,以及電子科技諸如遠距視訊設備在審判上的運用,例如我們會安排遠距交互詰問,這也是實際法庭會使用的設備。
對,透過網路無遠弗屆跟政委的VR(機器人),臨場感比一般的錄影會更有效果。
我先問一下老師、學生,如果12月11日的話,我們就優先以12月11日為主。
如果政委需要的話,我們可以把模擬法庭的時間往後一點。
一般的電視劇或者是電影,拍攝的角度,都是從旁聽席往上看,應該是沒有從法檯上往下看過,讓委員的VR鏡頭當做是一般民眾的眼睛,坐在法檯上鳥瞰整個法庭活動,是一種全新的體驗,這個是我的發想。
一般國民參與審判的模擬案件,素人法官透過模擬審判可以坐在法臺上面。但這次模擬審判,政委使用機器人VR,有不同的視野跟角度,坐在法檯上觀看法庭活動,這個可以讓沒有參與過模擬審判經驗的民眾,跟著政委的機器人去了解法庭的活動。
政委是扮演素人法官,對於證人、被告都可以提問,就像法官審案一樣,這個案情審到哪裡,你都可以提問,也可以不要講話,就是看你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