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說的「差距」跟政委所說的「差距」有一點定義上有一點不一樣,就是會影響到心證,法官坐在法庭的法台上,跟被告坐在法檯下,雙方也有一段距離,對於被告的表情,法官也沒有辦法真的面對面看到這麼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