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比較需要大家集思廣益的,最主要的是現在議題的脈絡,主持人會協助,在撰寫議題分析表的時候,我們有列一個清單,而這個清單是相關的資料,可以請大家協助幫忙確認。
我們會製作線上版,這個東西也會寄出,讓他們可以在會前先收到相應的資訊,最後在禮拜五的協作會議,再請大家多多幫忙。
如果差不多的話,我們再綜整一下,下個禮拜二中午,我們會收議題手冊,我們會在禮拜二,看能不能趕在禮拜二的下班前送回來,請農委會PO及育唐幫我們在禮拜二的時候把這個手冊確認下來。
在「森林遊樂區提供籠子,會清洗,但不一定消毒」的便利貼,下面增加「因為森林遊樂區有提供籠子,但受傷會有客訴的問題」。
目前這個部分政府有辦法回應嗎?也就是鼓勵民間設置寵物旅舍,或者是怎麼樣嗎?
根據農委會林務局的老師有提到奧萬大有設寵物旅舍。
如果現場管理的時候,你們那邊裝攝影機,如果回去有什麼argue就拿攝影機給他看,也就是一直綁在那邊。
上次會前會之後有說要訪森林遊樂區,有沒有在訪視的時候,就是在第一線民眾說寵物要硬闖,該人是怎麼說及你們如何處理?
我覺得大家應該要瞭解,狂犬病疫苗理解有一定的防護能力,但是不要太依賴,像小孩子一天到晚打疫苗,但是還是會流行。
這個要說明清楚,我們都知道科學還是有一些極限,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有可能其實大家實驗覺得有效的時候,可能還有0.05還有P值,那也可能有問題。
再來,如果有其他的網友看到這些資料,他們可以看到相應的風險是什麼,如果有人在這個過程中不講理,大家也可以辨識出來,這個是跟大家做一個補充的說明。
我可以理解有一些人或有一些民眾可能不一定是可以被說服的,因為資料會放到網路上,所以各位未來如果有需要的時候,你們也可以使用網頁上的一些資料來作各位的公開倡議及使用。
這邊也跟大家稍微補充一下,這個協作會議的狀況是,協作會議的過程會儘量用逐字的方式記錄下來,這一些資料都會對外公開,像議題手冊也會對外釋出。
我不知道這樣的說法好不好,或者是你們之前曾經有被問過或者是被推翻過,我覺得可以舉出來,如果有比較好的說法可以說明或者是來說服,或許是可以先準備好。
因為除了傳染病以外,還有看到狗的行為、留下的氣味,這些都會造成傳染疾病進一步的擴散,像剛剛也有人提到狗留下味道的話,會使感染的鼬獾往外擴散,這個是相關的東西。
他們有提到很多的遊樂區,裡面可能有一些人家是養狗的,他們飼養的狗其實不一定有施打狂犬病疫苗,他們覺得這一塊可能要更加強宣導。
另外一個說法是,如果你開放讓施打狂犬病疫苗的動物可以進去的話,你可以鼓勵更多的飼主給自己的狗施打疫苗,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可以讓狂犬病施打的狀況可以更少。
在保護動物協會的訪談,我們大概有聽到一些說法,第一個是,提案裡面就有提到患病動物不會咬你,為什麼人可以進去,狗不能進去,而上次會議的時候,已經有農委會的同仁提出來了,因為人咬到的話,你自己會警覺跟就醫,狗咬到的時候,不會跟你講,等到後來才發現,狗的部分是比較麻煩。
可以舉例嗎?
我不太敢推測是不是這樣。
謝謝。
是不是可以補連結或者是補內容給我們參考?或者是可以引用出處?
超過八個月的不能讓他進去,所以不是開罰。
只是寵物進去以後,還有沒有哪一些可能的風險是他們沒有想到的,這個部分大家需要再來補充。且,這一些風險是不是可以負擔跟負荷的,這個是這一次會議的重點。
進入的寵物應該要放在推車或者是放入載具,不繫牽繩或讓寵物落地可以罰款,一旦可以開放的話,上面要遵守之外,下面他認為也是可能的配套。也就是要各位未來把這個東西修到法規可以作為配套,我猜想想法可能是這樣子,因此可以知道這個地方包含了,也不樂見看到放生或者是棄養的狀況,我們在訪談保護動物協會的時候,他們也提到不希望看到野生動物在野外無限制地繁衍,野化動物的寵物在野外不斷傷人或傷害動物,我想這個部分對大家來說,這個是大家可以理解的部分,大家也不會想見到。
第一個是進入國家森林公園或者是相關森林遊樂園,其飼主應該攜帶八個月內的狂犬病注射證明及寵物晶片注射證明,我們這邊可以推測的是,並不希望這一些飼主攜帶了寵物,但跑進去去做棄養或者是放生的行為。
其實提案人的說法是,他認為規定應該要做修正。
也跟芳睿解釋一點,上次我們有處理到因為「禁止進入」是每一年都會檢討一次,上次有說下次檢討的時候,應該可以把我們這次協作會議得到的一些資訊再納入作為後續考量的參考資料。
我確認一下,平地也有敏感物種,環境生態物種,目前看起來是沒有遊樂區可以開放的,是嗎?如果是的話,那我就先放在心裡。
能夠附為附件最好。這個部分可以幫我們補一些詳細的描述,就是所謂的敏感物種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飼主這邊的責任是不是自己被犬小病毒、犬溫熱感染?
當然可以改,你們可以直接上去(改),我記得權限是開有權限的內容都可以修改,就直接上去改就可以了,麻煩大家了。
我看到了,這個我不小心砍掉了,我應該有寫好,我會補上去,這邊應該要寫「飼主要負起責任,要確保狗有施打寵物晶片,有施打適當的狂犬病及相關疫苗,及攜帶到野地應該要上牽繩,或者不可以在沒有載具的情況下讓牠奔跑」。
我們禮拜一關起來,大家其實可以加到禮拜一下午,我禮拜二的中午再寄出,大家覺得ok嗎?有沒有人覺得太趕了?沒有的話,我們就暫時訂這個時間,大家ok嗎?今天是禮拜五下午了。禮拜二中午結束,我請育唐幫我確認一下是不是ok,如果可以的話,就會寄出。
補在哪一個部分?
太好了,我知道以前是寵物跟演化動物,還有在地原生動物權益的高低,您可以幫忙提供一些說法把它補上去嗎?
這個是我們隨意google到的,因此我們才要瞭解寵物友善的定義是不是要修改?
其二,我們開放大家多看一點時間,下個禮拜一中午的時候收單,然後把單子寄出,不知道大家覺得ok或者是不ok?
我們想要請問大家,目前這一個版本,大家有沒有覺得我們有非常嚴重地問題或論述上的錯誤需要修正?這個是其一。
非常感謝。我想請教大家,這一份議題手冊,我們希望會前要至少二至三天的時間可以寄給提案人,還有相應的朋友,我們也會製作線上版。
想要詢問一下畜牧處,你們認知中寵物友善理念,跟剛才所報告的有沒有出入?或者是我們這邊的報告是不是ok的?我們想要請畜牧處幫我們確認一下。
不確定狗被野生動物攻擊的,衍老師開玩笑是小型的犬隻被老鷹抓走之類的,我不知道有沒有發生過,如果有的話,也請幫忙提供。
可能也要報告一下,如果可以的話,看是不是可以報告一下你們看到狗跟野生動物不良的互動大概有哪一些,包含趨避行為,還有像攻擊。
好,麻煩了,你們說很多,但是「多」是多少的比例,其實可能還是需要比較詳細的狀況。
也麻煩你們問一下,看看相關的資料有哪一些,儘量幫忙蒐集,這可能也是很重要的依據。
或者是可以看邱老師的聯絡資訊,都可以。
沒關係,論文的原文可以借我們看嗎?
或者瞭解一下有沒有可能,如果找不到也沒有關係,就說找不到,這個是備而不用。
第6項是剛剛已經處理過的,也就是幫忙研究一下,如果要對這一些解開牽繩之飼主開發,看到之後才會開發,如果開發的話,遇到什麼才會作為開發的依據,可能也要說明一下。
太好了,可以的話,麻煩儘快提供,我們可以做成會議的附件資料附在裡面,讓他們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