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在政府補助當中沒有辦法獲得一些補貼,整體來講,當然金融機構要看的是還款能力,當然我沒有資金的需求,但到財務資金比較緊縮、需要周轉的時候,我們確實是會有這個問題,我想如何讓銀行的接受,也就是信任有還款的,應該是滿重要的部分,雖然過去都是逐額,很像房地就超過3,000萬,但是銀行還是要存款認定,以上暫時分享到這裡,謝謝各位。
我上次來到這邊分享,主要是紓困計畫中,我們是合作社沒有辦法獲得政府的信用保證,所以我來這邊作一些反映.但因為政策跟紓困大環境因素,去年有順利獲得銀行的300萬元核貸.因為是本社前一年營運轉虧為盈,並提出完整的營運提升計畫,承貸銀行最後同意核貸,但有附帶一個條件,也就是貸款300萬,希望相對增資200萬的證明之後,我們後來有順利貸款到300萬。
第四次是去年營運衰退階段,其實已經是第一次資本融資貸款的第15年,第一期的1,200萬是最後一期.但在這個時候我們就碰到一些狀況,其實我們的資本總共才5、600萬,在過程當中,然後又加上這兩年,因為這個特色產業的金額已經是20幾年,畢竟外部的競爭滿多的,所以出現一些營運虧損及資金周轉需求的狀況。而在我們需要資金周轉的時候,所提出300萬的周轉貸款,因為連續兩年財報出現虧損,最終無法獲得銀行的核貸。
第三次在營運推展階段步上軌道,也就是沒有資金的需求,營運上跟金融單位是很平順的。期間增加了一次的週轉性貸款300萬元,過程中依照銀行所需的程序,順利完成核貸.
第二次是在營運拓展階段,要進行建築物的增建資本融資,向銀行提出工程貸款的方式,第一次獲得1,200萬的融資,完工之後取得合法的建築使用後,第二次加貸了400萬的營運貸款,總計這個階段融資1,600萬。
第一次是在取得土地時,我們的來往銀行主要都是跟在地的臺灣銀行.第一次的土地取得,因為金額並不是很高,大概是在300萬左右,所以透過購地取得,第一次就順利。
保證責任宜蘭縣蘇澳鎮白米社區合作社,這個單位成立在1998年,當時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地方特色產業專案,三年輔導下的產物,前身是社區總體營造的背景來推動發展。過去在22年營運的過程中,我們大概有許多次的融資經驗。
政委、在座各位及線上的朋友大家午安,今天很高興可以來到這邊跟大家分享。
像剛剛有提到在融資過程中還二十年,也還得差不多了,我們必須要有三個連帶保證人,我們在想都比一般的公司更嚴謹,如果合作社無組織要永續發展的話,當然這個應該是要正常化,也希望政府部門可以比照公司的部分,為何我們合作社要掛上「保證責任」四個字,主要是章程規定我們對外債權負股金五倍的責任.合作社組織對於信用是非常重視的,但銀行並沒有加了這四個字,讓我們更加看送或者是嚴謹,這個是合作事業的問題,謝謝各位跟我們一起討論這個問題,謝謝。
剛剛聽到內政部的科長回應,我覺得滿不錯的,有考慮到可以參照公司的信用融資保證的部分,這個對合作社的部分會有相當多的幫助,因為我們跟銀行接觸的時候,確實因為政府沒有保證我們,我們跟公司融資的部分,我們就受限了,銀行相對會更保守一倍。
依目前的狀況,合作事業確實是面臨這樣的困難,像以社會企業的概念來談,必須要談到永續,事實上這個企業的型態,營利的部分要能夠跟市場做競爭,或者是在市場存活,融資的部分確實在事業當中是一個很重要的事項。
感謝政委幫我們釐清,可以接受,希望透過這樣的案例,也讓部會重視合作組織在推動所碰到的問題,大家也一起來看,也感謝文化部這邊長期協助我們以地方文化館的模式來推動在地的文化保存、文化事業。
是的。
平常既然這一些法案不是公司,也不會去請經濟部來協助我們,我的意思是這樣子,也就是希望在特別紓困的方案條例裡面,內政部可以提出針對合作事業來提供一些協助的方案,以上。
像公司有經濟部當主管機關來協助他們,觀光事業有觀光局交通部來協助,我是覺得這個條例是不是內政部可以提出來,也就是針對合作事業的部分,也可以有一個方案?而不是內政部這邊都沒有提出對於合作社的紓困方案,讓我們合作社組織好像沒有主管機關關心的感覺,這個是特別的條例,應該是在特別方案當中協助。
這一次並不是要討論各部會在法令規章對合作事業的認定,這一次主要是因為紓困方案是全民性的,從公司到不同的,像個人都包含在內,這個是特別的方案。
畢竟那個法令都很清楚,這一些條例、法規事實上是沒有即時提供協助的。
既然經濟部可以提供這一些信保的部分,我只是想說我們的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這邊是不是可以特別為臺灣合作社組織來做這樣的保證?畢竟合作社的組織有公司營利行為,但是公益性質在這二十年來,我們確實一直在努力、扮演這樣的角色,所以非常希望政府來扶植合作事業,但是在這一次重大的紓困過程中,我們卻沒有辦法有一些協助,因此我滿誠懇的是,是不是內政部也可以比照經濟部來設保證的協助,也就是可以變成對象,這個是我的想法,謝謝。
我們這次看到政府的紓困方案當中,都是加強讓銀行可以把融資的部分儘量協助業者來渡過這個時機。
在尋求融資協助的時候,文化部是依照經濟部的融資方案,我們也不是公司的模式,所以也不能列為紓困的對象。在這樣的過程中,發現政府部門在這一次的方案當中,是不是針對合作社的組織可以提供什麼樣的協助?事實上合作組織已經有二十年了,當初有取得銀行的融資,也提供擔保品,甚至我們的融資都需要連帶保證人,基本上銀行在融資的部分,是勢必要非常嚴謹地看待。
憲法第145條有明文規定合作事業應受政府的補助,政府應該來扶植,這次在紓困2.0的方案,提出1兆多的預算,但是我們很需要合作社的融資部分,我們被排除,合作社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是內政部目前並沒有針對合作社的一些紓困方案,本身因為白米的營運,也就是文化產業模式在推動,可是這個觀光旅遊的模式,觀光局那邊並不是列為他們的補助的對象。
政委好,主要是針對合作社的組織,在這次紓困方案的融資部分,沒有辦法被納入對象,想要提出來跟大家討論一下。
很多時候,我們在問鄉鎮市公所,他們其實是不清楚的,像我們所瞭解的,以農村再生計畫來講,必須要有一個很強的行政單位,像我們是農村再生例子來講,其實有這麼多年,有很多年的水保系統,如何輔導與協助,其實都有一些經驗,但是在地方創生計畫目前來講都沒有看到,這個是我們的補充。
到底是誰來執行,鄉鎮公所都在摸索,民間更不清楚,因此我是覺得地方創生的計畫,目前來講,對我們民間來說是一個有許多問號是不清楚的,因此我們滿希望國發會可以多加來說明這個問題。像剛剛看到這一些,事實上看起來是清楚的,但是當要提案的時候,我們要考量的面向是清楚的,要考量到執行的層面。
像我剛剛聽到的經費,經費到底要怎麼編列?我們在提計畫的時候,民間組織要考量到自己的能耐,像我們在執行農村再生計畫的時候,我們必須要配合10%、20%,如果這個部分,民間組織沒有辦法瞭解時,事實上我們在瞭解是提不出來的,如果提得太大,我們沒有辦法執行。
這個問題是我們提的,剛剛政委說明的部分,其實我們都在資訊網站看得到。我現在要補充的是,民間組織看到流程圖之後是不解的,因為提案是由鄉鎮公所來彙整,這個裡面都有說明,但是就我們的是民間組織,如何參與這樣的地方創生計畫時,其實鄉鎮公所對這個部分是不熟悉的、是陌生的,因此就我們的社區組織來講,我們有的經驗是什麼?像我們在面對農村再生計畫,其實是經過立法通過之後來執行的計畫,是一個完整的說明,你要如何能夠參與這樣的計畫?
因為我們目前正在積極參與蘇澳鎮地方創生的計畫,所以關於這一方面要來請教大家,謝謝。
政委、各位大家好,我是代表宜蘭縣蘇澳鎮合作社,我是理事主席瑞木,我們因為前兩週有在青年處參加一個創新組織的工作會議,才得知目前正在推動的模式,好像看到一盞明燈,所以這次就趕快跑來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