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145條有明文規定合作事業應受政府的補助,政府應該來扶植,這次在紓困2.0的方案,提出1兆多的預算,但是我們很需要合作社的融資部分,我們被排除,合作社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是內政部目前並沒有針對合作社的一些紓困方案,本身因為白米的營運,也就是文化產業模式在推動,可是這個觀光旅遊的模式,觀光局那邊並不是列為他們的補助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