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作為主體來談碳權交易,是不是可以預先研擬跟安排,不然歐盟 CBAM 制度會有很大的外交障礙,請有關單位來準備。
不是。
因為這邊有提到書面有這些網站,我連進去看了一下,特別是在勞動部的 EZ Work Taiwan 跟 Contact Taiwan,如果點英文的介面,進去有非常多的內容,其實是一片空白的,請確認這件事情。
最近其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也就是我們公司自己成立的集資平台,也就是WaBay,第一個是台語的「我要做什麼的(台譯)」,第二件事是在海灘上找到寶物,就是「挖貝」,希望可以打造出不只是群眾集資平台,而是具有群眾集資功能的平台,未來沒有意外的話,在第二季、第三季可以看到很多很有趣的事情發生,未來在會議上參與的比例也許沒有辦法像各位朋友這麼高,但是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事情可以完成,如果有好玩的事情、用錢的事情——不是個人需要用錢的事情——歡迎來找我,也有辦法找到一些解決方案,謝謝。
各位朋友好,我是貝殼放大的大涵,我們公司很簡單,就是幫有錢的人找事做,有事的人找錢去做事,在臺灣你可能聽過比較好玩的群眾募資案件,可能很多是我們公司參與的,例如近期引起比較多討論的是瑞星韻律體操的案子,其實我們在執行這個案子的時候,發現錢是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如何把錢用好,讓人家感覺好,這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我覺得政府在這方面非常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