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公文的量非常多,所以現在跟勞動部談如何電子化的介接方式,也許退輔會可以循這個方式來做,但前提是這部分要有民眾的同意,像您剛剛所說的,他已經授權你們同意了,勞動部也是要每個民眾跟健保署要資料,他們動作也是一樣的。我們跟勞動部如果有這樣的合作,也許可以跟退輔會有這樣的合作,我們可以來溝通、討論。
我再講一下,其實不用管健康存褶的這些內容,像勞動部勞保局有一些勞保給付跟死亡給付的東西,他們就會用公文,把民眾的同意書送到健保署這邊來,我們會有統一的格式回覆給他們民眾的就醫資料,也會有一些區間。
對,目前是沒有的。
我再補充一個狀況,因為像之前我們衛福部內部有國健署,其實也有來跟健保署要一些 B、C 肝就醫資料,但是我們雙方的意見是,如果國健署有法定職權可以讓他保有這些就醫資料的話,我們健保署當然會配合把就醫資料傳送給他,或是退輔會也可以盤點你們現有的一些法規,是否有授權讓你們保有民眾的這些就醫資料,也可以跟健保署來談,前提是有法規同意、授權給你們,發文過來之後,就來討論到底要什麼樣的資料、方式去提供,甚至可以不用到 SDK,SDK 是讓民眾自己同意把資料放給你們。以上補充。
但是,因為我們現在也有發展 SDK,讓民眾在手機上可以操作,讓他們把就醫資料,像現在跟一些民間企業,像保險公司用 SDK 的方式把民眾的資料介接過去,但前提是民眾同意介接過去給他們,也許退輔會可以朝這個方向來介接我們 SDK 的功能。
接著,就醫資料其實也是個資法所保護的特種就醫資料,其實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才會讓那個退輔會來作健康存褶的下載。
第二個,我們健康存褶所用的就醫資料,其實是醫療費用的申報資料,並不是醫事法跟醫療法所規定的那些病例資料,所以所有的那些住民醫療狀況,應該還是以醫療機構的病例為主。
第一個,我們建立健康存褶其實是讓民眾做自我的健康管理,並不是讓各單位下載跟做其他的事情,這並不是我們建置的目的。
我這邊是衛福部健保署,其實針對這個提案,健保署的意見是這樣:
就是因為要改HIS,會影響院所系統,所以才擴代碼就好,對院所比較方便。
這個本身牽涉到電子處方箋的部分,法規上還有一些藥局可能要保留紙本作為後續審核,會有一些法規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