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感謝您,我就先告辭了。
有這樣的機會跟您見面,其實我先前有向科技部長寫過一次信,他就禮貌性地回覆我而已。
OK,大概就是這樣,非常謝謝。
這個我有一點忘記了為什麼沒有把自己放在payroll,我回去想一下。
對,因為政府是走在前面的,新創有看到機會,其實我個人覺得臺灣的機會滿多的,因為臺灣並不是well development的環境,這一種環境的機會比較多。
我相信臺灣會慢慢這樣子。但是我們要去promote,不要聽大公司的話,大公司too late,我覺得他們的innovation,可能沒有小公司快了。
因為外國人比較creative,所以看到機會,因此出來就是小公司,其實小公司做得很好。
如果有這樣的機會,我覺得應該要鼓勵小公司,矽谷投資都是小公司在主導的,有哪一些技術是從大公司出來的,很少。
不是說你,我是說其他人,矽谷在那邊很久了,為什麼我們那時沒有人去,然後那時就說我們要鼓勵創業,我不知道為什麼,所以這個是值得去、發覺,為什麼我們的process出了什麼錯,整個國家process出了什麼錯?
就很像你有一個公司,有一個process找人,但是你三十年都不好,你要檢查你的process啊!你要看出了什麼事,為什麼沒有早一點發覺?
好。我一直很納悶,為何政府一直到最近才做這一種鼓勵?我在1989年就在矽谷了,為什麼那時臺灣沒有在做?我不知道。
對,有競爭就會努力。
最重要的方法是你要讓他們跟一些國際的VC有接軌或怎麼樣,提升到某個階段,不管是解決方式或者是capability也好。
他們對於業界在做什麼也不是很清楚。我覺得那個是滿low的,說實在的。我覺得臺灣在創業不能說只有VC要求我們,我們努力得要命,就你們VC那邊翹個二郎腿嗎?這個是不對的,你們也要對等提升。
Top 10的VC。
但是我覺得重要的不是那個,而是他們接觸的沒什麼產業經驗,沒有industry business,甚至於對於VC的knowhow或者是什麼,也不是讓我覺得很impressive,政府可以用一個門檻,我不知道該怎麼做,可能要上一些課或者是什麼專案。
我們再講一下下面的議題,我本來回來臺灣要做WiMAX的專案,我有去找VC,大概是top 10的VC都找過了,給我一個經驗是,當然那個階段對所謂的c vining(音譯)都沒有什麼概念。
OK。
我不曉得臺灣現在對於矽谷的瞭解怎麼樣,我最近去一趟,因為很多軟體公司,像FB、Google hire很多人,臺灣過去都OEM的心態,老一輩的企業家還是比較注重硬體,希望政府可以支持軟體,我覺得軟體是可以跟中國大陸抗衡的方式,你三、五個人有一個idea就可以弄起來,就跟別人競爭。
OK,這個我再瞭解一下。
我知道,因為KPMG說即便是如此,但是paper work很多,我覺得為什麼不能make easy,政府如果要支持用convertible note來做funding的話,是不是可以弄得簡單一點。
但是回到convertible note,有這一種嗎?
就是適用於各種。
他也跟我講另外一個選擇,就是可以用債權轉增資,如果有的話,我們為什麼要設convertible note呢?
因為我的法律顧問是KPMG,裡面資深的律師跟我說要很多paper work,我很納悶,如果政府要來支持convertible note可以來作募資,那應該很簡單才對啊!
可能也是payroll的問題。
沒有,有一個原因我就不能申請,我稍候再跟你講。
我有一點忘記。
上次我有去過,我也是不qualify。
不過我知道SBIR的資金好像沒有辦法拿到那麼大。
接著是啟動資金,像我們現在已經做到這個階段了,政府如果在這個階段,我現在去矽谷就是募一筆開發基金,其實我的資金也不需要很大,大概是5、600萬而已,如果這樣的階段,我可以證明有這樣的process的valutation,得到一些幫助也不錯,不一定要到後面的階段。
就很像Google及FB。
對。如果可以這樣多元的考量,才不會失去一個機會。
對。
但是找資金跟找計畫的match,基本上是燕瘦環肥,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喜好,即使你的專案做得多好,有時就是討厭這個人。
政府要不要自己run,我想各有優缺點,但是即使政府run,我覺得可能有五、六個團隊來run這個process,而不是一組人,因為一組人的標準,應該是說就這麼一個標準,要長相好看、要model型之類的。
我看到天使資金的審核,我在這樣的會議有跟他們提出這個意見,不要用一組比如五個人或者是六個人來審核所有的case,為什麼這麼說呢?我舉Google、FB,他們並不是每一個VC都給錢,有找到合適的VC才找到錢,就像我們選擇結婚對象一樣,並不是找五個人來幫你選擇可能跟你結婚的對象,並不是一個團隊來決定。
謝謝。
我在同期,我替我的美國公司同事開創,人家至少有10億、20億,我覺得政府的1億白丟了,還不如說1億來養五個小公司,我覺得還比較有效益,應該要停止補助大公司,臺灣對大公司的優惠太多了,而且你也知道矽谷最厲害的是小公司,應該是這樣子來加強、幫助他們。
我很快跳到第三個建議,我先前回來臺灣有參加一個公司,那時候是專案WiMAX的專案,那時候有幾家的網通廠,他們都兩百個million,政府卻給他們1億元,結果他們做了asian gateway,也沒有做得怎麼樣,到最後營運的設備就丟在那邊,我覺得很浪費。
不管怎麼樣的原因,你的團隊也可能家裡有媽媽或老人之類的,又或者是小孩子要就學之類的,有這些種種的因素以至於我們沒有足夠的資金,政府應該站在你有某一個專案的時候,政府要來幫助我們。好不好?
我還沒有在payroll,難道我就不qualify這60萬嗎?我覺得更有彈性,可以對我有一些幫助。我也要提到為什麼你會覺得我在矽谷,為什麼還沒有資金?這個其實有很多個人的因素,我想這個是題外話。
而且我做前面的,等一下你會看到,其實我有專利,我有一個得到的專利,去年跟今年又申請了五個專利,我的產品規格兩千多頁都寫好了,我有三十家合作,這一些對我來講幫助很大。
我還沒有到那個階段。
是的,做法不一樣,我希望做到一個階段,就是有一個可以demo的產品,這個是非常主要的,然後我再找一筆資金,我再payroll,然後再開始運作,我是希望這樣的模式;而不是一開始就說把自己放在payroll上之類的;
我也沒有在payroll。
我自己是創辦人,我沒有共同創辦人,但是我有主要的team member。有一個全職,但是他有家裡的事,他也沒有在上班,但是他跟我有一起工作。另外一個人跟我一起工作,我認為不需要規定都是在payroll上我才可以申請、公司在可以申請,因為我們一般都是一起工作在一個階段,等到我們有比較短的資金,我們再一起jump in。
好。我要出國以前,6月份有一個是海選計畫,60萬的出席資金,一個關鍵的條件是要有五個人以下,但是這些人要在payroll上面,但是startup不是這樣的,不是一個團隊一起,每個人都在payroll,我們是做到一個階段,有資金進來才在payroll上,跟他們認知的順序不一樣,所以一定要我的人,不管我今天有幾個團隊成員,一定要在payroll上,我才能去申請60萬的資金。
我們的出發點是任何新創只要為國家帶來就業機會與科技的立足,應該不要說限制到年齡,尤其是在資金的審核,我希望能夠有一個impl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