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延續剛剛說到不同資訊整合的問題,因為有時在使用者,比如在實體、物理空間裡面遇到一個資訊,會連結到數位資訊,就是用手機……
我可以再問一個,因為我們其實身邊,我自己也沒有這樣的工作經驗,像在推進的時候……
我們覺得是一場硬仗。
是吳老師進去後才開始的嗎?
這個是我們目前身邊一起在這個領域工作的,好像比較少人在維基上……
你會覺得以博物館的角度來說,你會覺得他們會適合留在自己的data base裡面。
他們沒有拋棄著作權,他們沒有這個問題。只是像我們在把資料歸檔的概念裡面,你會覺得自己擁有一個很完整的東西,因為博物館只能做一個,就是他們的資源可能只能做一次工,就是要把這些資料往什麼地方送。
我們在討論維基的時候,有遇到一個概念上跟博物館概念上有一些矛盾,因為他們會喜歡自己建立一個資料庫,但是其實很多人在搜尋的時候會進到維基裡面來搜尋。
原來路徑是這樣子。
瞭解。我覺得這個路徑對我們來說滿重要的。
這個一定會被改來改去。
像我們想像的是,假如因為Google在選用歷史地點的時候,不太知道像這樣子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跟他們。
對,不是在APP上,比較是在網路的隨機生活裡面。
但是像這樣子的,我們在想的,可能不只是那個符號可以長得怎麼樣,而是有沒有可以入侵某個系統,或者是讓它可以出現在……因為我覺得日常生活中的標示裡面有一種巧遇,他就在那個地方。
我們的工作經驗其實比較聚焦在實體世界裡面,我們可能對於物件、對於實體的設計、包含告示牌的製作,我們的工作經驗比較有這樣子的經驗,但我們其實現在一方面想要討論這一件事的本身,另外一件事是我們在數位世界裡面有沒有什麼可以作為一種標誌跟入口的可能性,而且是利用……
另外一個是其實因為實體空間裡面還是需要指標跟指引,某種程度上來說對我們內部的工作來說,指標牌跟告示牌某種程度上是紀念碑的概念延伸,遇到這個物件,這個物件有機會引領到某個歷史記憶裡面,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會覺得這整個系列的物件其實是可以一起思考的。
這個時間點作為logo,以這幾個文字為核心的時候,一定是大改,其實有很多討論的空間在這裡。
所以228、博物館也有意見,人權博物館也有意見,但是因為促轉條例已經寫上去了,所以這幾個字其實是有可能會被修正的,所以未來這個名詞會怎麼改變其實有很多種可能性,就是在我覺得是現實狀況的評估來說。
對,因為這幾個字被訂為名稱,其實是在促轉條例寫在法條裡面,不然過去是叫做「白色恐怖史蹟點」,對於研究者來講他們更傾向於「史蹟點」這三個字,並不是用「不義遺址」。
我覺得分兩個部分來說好了,不義遺址這個名詞其實有一些……
就是經營寶可夢,最早一開始的概念是想要為這個APP做一個logo,然後他們就問我了,我們這兩年有一些工作,我聽到他們要做一個logo之後就是大驚,因為等於是從最底部開始,因為這個視覺一定是從屬於很大架構的一環,但是如果只是要做這個的話,其實會有一些風險,所以我們討論了很久。
對,這個我瞭解了。這個工作進行到一個段落,他們也準備要公布,我現在講的是促轉會研究報告到一個段落,也做了一個APP,還沒有公告,當然最後做怎麼樣再來看,我也不敢確定,但是那個APP比較像對這個歷史有興趣,打開在附近找尋。
促轉會公布的名單會跟這個稍微有一點出入,會稍微再多一點,然後促轉會會再增加228的。
其實也包含了已經消失的。
不是這個的索引,簡單來講是路標。
沒有,這個不義遺址其實是在人權館內。我們也沒有要另起爐灶的意思,我們現在要寫一個,就是CI的……
這個有很多的討論,很多人會覺得在哪裡被逮捕,被逮捕的地方或者是住過的地方是不義遺址。
還沒有。
對,聽到更多一點。在這個階段的同時,促轉會也執行了大概一年半左右的調查工作,這個調查工作還是接續著人權館過去的調查做的。
人權館這兩年推行「不義遺址」,比較像是教育活動的設計跟工作。
這個工作做了兩年的時間,而這兩年的時間裡面還接續到了促轉會的成立,其實是在前年6月份的時候成立,然後剛好那個時間點我們也在做不義遺址,所以在那個時間點有一些對話跟資訊的分享,但是促轉會的工作跟人權博物館的工作其實是平行的,我們也不能代表他們,就是旁觀、協助的角色。
所以那個時候就跟他們討論,這個概念大致上運作還算ok,跟過去不一樣,因為08年的時候有一個藝術家游文富事件,他在房間裡面做了藝術裝置,引起了藝術家的一些互動衝突,所以這次徵件其實有一個潛在的擔心,兩年前的徵件擔心這一件事,所以工作的這一件事有弭平了這個潛在的衝突,因為大家其實是還沒有產出之前先對話,所以我覺得那個狀態比較好。
所以我們先把人拉進來,我們有一個大概4至5個月的共同工作時間,等於是透過這個過程把人權館跟橫向的資源。
對,我們那時就訂下一個目標,最早他們的規劃,在我們還沒有討論之前是用徵件的方式來做,但是那年是身分證大爆炸,我們一聽到這一件事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換一個方式,就是不要徵件,因為意圖比實際上的成果來得重要。
在他談VR的時間點,我們一起工作不義遺址的部分,因為那是人權館是文化部轄下的機關,所以並不是行政單位,所以決定權並沒有辦法作為一個行政裁量。
其實我們做這個工作大概三年的時間,一開始做的時候,其實是跟人權博物館,他之前其實有來訪你。
這位是身分證設計……
我們是一個藝術家跟藝術工作者及教育工作者組成的團體,我們今天想要來討論的事情,跟之前有一個簡單處理,我們這個是簡單的mind map,他們想要不義遺址,他們想要做標誌,這個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