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補充一下,我回應剛剛共同召集人所提到的,在 IRM 當中如何把 NGO 跟地方政府捲動進來,我們目前可以先做的其實就是淨零轉型,這部分我們從規劃端開始,甚至預算都有預做準備,我想這就是實踐的例子,也是社會各公民團體比較在乎、關注的議題,我們會一併來嘗試。
第二是公共參與的部分,我剛剛有提到,目前在入法的層次。公正轉型有相當程度與包容性有關,如何與開放政府形成介面,在政策上、規劃上或是執行時能有效溝通,我們會請同仁一起評估跟思考。另外我們也建置了專家資料庫、利害關係人資料庫,歡迎民間委員協助,代表社會各團體提供建議,像嚴委員也有參與到這部分,目前要做到能在國際宣傳的程度,我們有一段路要走,未來需要大家一起討論。
第一個是資料,彭老師也清楚重要性,如何在整個過程中,包含以後執行的過程中拿到資料、然後運用資料,這個是我們想要嘗試的。
公正轉型在很多國家都是新的概念,我們如何做得不太一樣,例如納入開放政府的要素。我們這五個範疇當中,有兩個與公正轉型相關:
在各個不同的政策領域或不同的部會,參與的形式有些是法定,有些是嘗試,我們會持續精進。至於橫向的聯繫則是必然,雖然 12 個戰略當中僅涉及 7 個部會,但在運作過程中,勢必也會與其他有關單位協力合作,例如財政部、衛福部、勞動部等等。
謝謝。淨零的部分在去年 12 月 28 日有公布較細的路徑,過年前後會有資料出來。社會溝通在整體氣候法制裡都有提到;戰略本身有入法,在後續的公正轉型當中也有立委提案。
議程設定可以保持彈性,不要委員只是在這個框架下討論,如果臨時動議再來談,這個本質上跟開放政府就不太一樣。
我有一個小建議,像發工作小組的會議通知給委員之後,我是建議各小組的幕僚單位,就議程設定可以讓委員參加,並不是議程設定之後才讓委員參加,這是開放政府很基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