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推的不是單一作物,不是像現在紅藜種了40甲,這個怎麼叫多樣性?還不如以前有雜草的多樣性好。
就是多樣性。
先行投入的人,會拿到類似股權的東西。
對。所以我跟林小姐開始想說勢必要成立一個比較完整的組織是應該的,否則的話,之後會很混亂。
對,2萬元的行號,但是是虛擬的。
比如某某部落的人,拿去找愛之味、花王,我們管不到,所以這個為什麼在立法上有一個急迫性,我們下個禮拜會找清大的科技法律顧問黃老師來談。
對,來做對外的運作跟溝通。不過報紙出去以後,有七個部落已經來要了,因為我們老伴已經有拍一個片子是免費,所以原住民部落這個人拿去是免費給他,他要怎麼運作,我們管不到。
只有2萬元的公司。
全世界都拿不到。我們講新種權,其實這世界上沒有這個名詞,這個新種權是要有達樂格(音譯)產業協會三十個老人所同意才可以,他現在是授權給我,所以我有成立一家企業,但是是虛擬的。
對。
對,我們在做研究也是。
如果平地人是漢人種的話,必須要有一個回饋機制,就是買你的新種權,這個還沒有設計、還沒有提。
這個也是要全新的。大家知道種子是公共財,但是那個是品種權,也就是稻米的先食品種,這個是新種權,因為是全新物種,所以高潞·以用跟高金素梅正在聯繫中,我們是在想如何在原基法第21條及赫爾辛基條款下兼顧,重新立一個細則。
但是社會企業這一位林小姐很開心,她說要捐多少……我們有一個構想圖,也跟別的朋友談過,說社會企業捐出來的部分太多了,這個企業會營運不下去。
對,因為全世界沒有,也不可能從美國進口來打擊,就像藜麥一樣,全世界都沒有。
我們覺得最有可能、最好的方式,我們成立一個社會企業公開、透明。
你在部落裡很熟。
不用再提?
我跟我的朋友林小姐很多的考慮之後,我們認為想要做社會創新的企業,是針對原住民,大家知道紅藜種很多,平地人種了一大堆,原住民都不種。
對,小米類的。
對,因為財法的執行長,我講了很多,他都沒有寫。
它是互補。
對,我們做了七年的研究,前陣子有上報紙。
我在部落訪問,也跟我做的研究有關,我在全臺灣作為調查,發現100年前其實全臺灣種很多,後來慢慢不種、消失。
我在中央研究院植物所工作,在原住民的部落裡面發現一個世界獨特的作物,叫做「臺灣油芒」,這個是全世界,我們在屏東山地門德文部落發現,全世界只剩四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