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我的學校一週有兩次,可以讓我們8點10分再到校,但是我們是禮拜三跟禮拜五,但是學校卻又故意把數學、英文的考試排在禮拜三跟禮拜五,不去考試就是零分,我們認為這樣是變相壓縮學校的教育權,我是支持廢除早作息,但是並不認同將上學的時間延後。
中間的時間是屬於早自習的時間,根據法規,一週可能有幾天是自由的時間,所以不一定到學校,原則上不應該受到學校的懲處,只能納入生活評量,則此段時間將由學生自行運用,甚至8點10分再到校,對學生也不應該進行懲處,但實際上各校卻使用各種繞道的方式來進行懲罰,變相強迫學生於7點30分到校,若學校連這樣的法規都不願意遵守,我並不覺得若將上學時間調到9點30分,學校並不會利用其他的名義要求學生提早到學校。
再者,現行法規的執行並不確實,現今大多數的學校採行是7點30分到校,8點10分開始第一節課。
此外,若將放學時間延後至5點,放學後需要補習的學生,會將時間開到更晚,這樣是否真的可以達到如所預期、增加睡眠時間、培養興趣的目的,我個人認為有待考察。
第二,上放學的時間調整,對於我國社會習慣有大幅度的落差,臺灣現行有7點30分上課,大多可以方便家長於上班前將學生送到學校,甚至做一些事情的準備,但是一旦上學的時間大幅延後,在大都會地區,有健全的交通供大眾運輸體系可能還好,但是有沒有想過在山上或者是一些比較偏鄉地區的學生的通勤問題受到考驗。
第一,我國的社團體系並不健全,其次許多西方國家的上學時間比我們晚,放學時間也比我們早,但是他們可以這樣做的前提是因為健全的社團體系,學生可以將多出來的時間充分投入到社團中培養自己的興趣,但是在臺灣,其實許多國高中的社團活動,都是為了應付法規的審理,甚至是受到學校的打壓,並無法真正發揮社團的功用、培養學生的興趣。
本人對於上學時間調整為9點30到5點是持反對意見,但是我也支持廢除早自習,為什麼我反對呢?
現場的各位大家好,我是學生47,以下是我針對此議題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