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大概是我的意見。
最後一點,針對於補教業的管制,希望教育部對於補教業是不是可以限定某時段或者是幾點前、幾點後不可以容留學生,因為學生把補習班當成第二個家的這個現象其實也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再來,想要對於剛剛國教署提出彈核意見,如果你們的抽查沒有採取所謂的突擊,而是有事前通知的話,後面再怎麼樣隨機都沒有用,因為學校都會告訴老師,老師會告訴學生說:「明天督學要來,應該要做怎麼樣的反應。」對於發現真實性的目的來說,其實沒什麼幫助。
第三點,我想建議教育部,其實不需要給學校這麼大的彈性,你告訴他說第8節不能做什麼,然後告訴他說一週至少要兩節,早上要自主學習,他真的只給你排兩節,是一個不求新、不求盡的機關,你給他越大的彈性,就是給他越大的空間鑽漏洞。
第二點,學校的自治規則是不是能夠送交教育部或者是教育部所屬機關或者是其他主管機關備查,這個是比照社會團體的服務章程。從源頭來審核合法性,但是這樣在未來申訴的時候,也可以減少一些爭議。
把學生關在學校這麼長的時間,其實對於人格發展是一件好的事嗎?我覺得教育不應該只是在學校進行,家庭的教育也相當重要,所以可以檢討一下。
第一點,想請問教育部,能不能目前一日7節的課綱能夠透過調整的方式調整為一日6節,我們算一下,我的學校來說,7點30分到校,4點15分離校,是將近九個鐘頭,我們抓6點30分起床,還要通勤,再往前算八個小時是晚上10點30分,跟前一天的離校時間不到六個小時。
礙於時間的關係,接下來我會講得非常快,講話可能有一些直白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