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開幾次會,各方的立場仍然很堅持,然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最後要如何收尾跟做出決議?不知道政委或者是農委會?
可是一般來說,可能這樣並不是很容易。
我要請教主席或者是各位與會的先進,像這樣的公共議題,以這一個議題為例,持不同立場的人人數都很多,這樣的議題最後好比拿農委會來說,如何做成最後的決議?應該是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如果假以時日,如果能夠有某一方的立場能夠放棄,這樣子是最好的。
另外,對於實習的學生,現在有八萬名學生在不同的階段實習,這一個部分我們要如何進一步保障其權益,這個部分不管是在相關的法規上或者是跟勞動部進一步合作的部分,教育部這邊需要很多要努力的地方,以上跟院長及各位委員報告,謝謝。
包括昨天立法委員也提到實習的機構是否有一些廠商,也就是在勞動部這邊經過勞檢以後是屬於黑名單的,以前並不是屬於很正確對待勞工,我們在學校端也並不知道,因此我們一方面會跟勞動部做進一步的合作。
最重要的是,學生在實習場所中,有無被不正確的對待,或者是實習的場所是否安全,這一個部分的法規比較沒有完備,雖然我們目前有專科以上學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來作相關的規範,但是這一個部分老實說尚未完善。
但是無可厚非,實習的學生有一部分可能被業界當作勞力,有一部分是有提供薪資,而目前提供薪資的部分——現在八萬個學生不到四成有提供薪資——蠻多是因為學習的關係,所以沒有薪資。
老師這半年來去做過四次的訪視,而學生都沒有說,這一件事我們學到教訓。以前大學生打工,他自己去找,這幾年開始,尤其在技職教育裡面,學生利用寒暑假及學習當中,一整年或者是寒假、暑假的實習,把它變成課程的一部分,是可以拿到學分的,現在目前這樣的人數是有八萬人,因此這一個學生到業界去實習,一方面可以學習業界使用的技能,一方面也可以學習工作的倫理。
另外一塊,各位不知道前幾天高雄餐旅大學的兩位學生,他們到臺中永采烘焙坊,這兩個學生老實說因為對於自己勞工權益的認識不太清楚,雖然永采烘焙坊跟高雄餐旅大學有簽契約,而永采烘焙坊但卻另外要求再跟他們簽契約,老實說對學生有一些剝削。
但是建教專法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因為建教專法並不是勞基法,所以建教生的權益,尤其是勞動環境是否安全這一塊,我們現在目前國教署因為人力有限,沒有辦法像勞動部對建教合作機構作全面勞動檢查,這一塊委員們很關心,我們的學生在職場中有無被剝削勞力,這個是目前教育部投入人力不夠,雖然建教專法是專法,每年都有針對建教生考核,也會針對專法規定的權益事項逐項查核,但是並不是類似像勞基法,並沒有辦法由勞檢進一步檢查,這個部分已跟勞動部林部長達成協議,我們會請勞動部在勞動檢查這個部分作協助。
另外,昨天在立法院的衛福委員會的委員們對這個非常關心,跟各位委員報告,現在目前在高職的部分,每一年教育部核定一萬一千個名額左右,每一年平均有八千個左右的建教生,是高職學生,一部分的學生是一部分時間在學校念書、一部分時間是到業界以學習職業技能為主要的目的,這個部分我們有建教專法。
我們是不是需要一部專法把勞工教育做得更落實,包含課程的內容、定期修正及師資等等這一塊,我想這一塊也可以去看。
第一,有關於對勞工權益的教育,這個部分在教育部透過不管是高中或者是高職,透過公民社會的課程內容來向學生介紹有關於勞工的權益、所須知道的勞工安全等等,目前這一些課程已經有了,剛剛勞動部的同仁有作一些說明。
我們這一個案子提出來有兩個層面:
最後,我跟院長報告,我跟學生討論了很多證照,他們為升學的另外一個原因,我們現在考了證照以後,在業界沒有辦法對他們就業有太多的幫助,可能也要請勞動部、經濟部協助,真正找一些證照,像我們現在開中餐廳一定要有丙級證照才可以考,這個就非常有價值,有一些證照要朝這樣去做,讓各行各業取得一定的技術證照,才可以執業,這個對國家落實技職教育會有很大的幫助,以上報告,謝謝。
現在275個職類應該已經差不多了,107課綱大綱已經出來,比較細的課程標準,我們會參考職能基準,把它落實到高職跟技專教育課程內容內。
第二,我們要跟院長及各位報告的,我們一直在等待勞動部職能基準量比較多的時候,就像剛才次長所說的,應該跟技職教育結合在一起,不管是高職也好或是技專教育也好,這樣的技術到底要學一些什麼,為業界所接受的?
剛才偉翔也有建議在升學優待的部分可能要再趨於嚴格,我們目前針對高職107課綱作考招連動的部分,我們會趨於嚴格。
有關證照的部分,如院長所說的,我們現在在技職體系的證照有一部分有點浮濫,我們的學生都把考證照拿來當作升學,因為在目前升學的機制裡面,證照是可以加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