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氣候法的部分,看有沒有哪一位委員可以稍微回答一下?也就是氣候法通過之後的橫向聯繫。
謝謝。
看共同召集人有沒有什麼想法?
我記得 2016 年的時候,內部對於一些路線,像到底是以非國家身分的會員比較好或者是以非會員身分的國家比較好等等有一些討論,這也是我們參與國際組織時一定會有的討論,我們當然也覺得這次在愛沙尼亞是非常好的一次會議,所以像組成這樣推案的小組,包含像國發會或者是外交部等等,我想我們都會實際上組成,試著推案到比較穩定的身分,我想穩定的身分是最重要的。
看大家有沒有要詢問的?
謝謝這一份報告。愛沙尼亞跟我們相當友好,所以也非常期待,雖然我們現在還不是 OGP 的成員國,但是以 OGP 是周邊或者是新創組織,我們都有比較好的加入,也是因為各位委員之前在我們的國家行動方案的努力有被國際看到,好比像施委員就代表臺灣跟六個亞洲國家,包含以色列,簽了亞洲資訊通路聯盟的聯合宣言,又或者不管愛沙尼亞、立陶宛或者是烏克蘭都有簽的未來網際網路宣言等等,都是 OGP 這樣子輻射出去的一些組織,確實是相當有幫助的,非常感謝。
所以是預定 3 月會進行複測,瞭解。如果大家沒有其他意見的話,我們繼續列管兩項,其餘解除列管。往下。
我自己有一個問題,編號四,以我的記憶是,之前是因為資安上需要複測跟行動自然人憑證,前面有一些開發工作,您這邊的回覆是會有一個是試營運的期間,現在目前的想法是什麼?
這是不是再繼續列管一次,然後到下次的時間當中,看怎麼樣跟國際的資料標準介接,謝謝。其他委員有沒有要提出詢問的?
請法務部說明。
謝謝,這個附件 3 我覺得滿不錯的,填得很認真,這個是已經公開或者是連同這次的紀錄公開?
接著進入例次會議決議結論辦理情形。
如果只是在線上參加比較容易被派工作,所以還是盡量派人實體參加,比較容易有共創的概念。
我們就鼓掌通過。為了遵守 OGP 的規範,麻煩嚴委員坐在這邊,一起主持接下來的這個議程。
謝謝。林委員可能還在街上,剛才除了嚴委員之外,有沒有其他人願意坐過來當共同召集人嗎?
謝謝,請曾委員。
上次回去之後,我就有檢討雲市集為何只有公私型態可以來申請,而不是包含合作社在內的社會創新組織,不過這只是資訊系統的問題,我們很快可以修好。
接下來在推舉之前,先請各位民間委員,不管是第一屆續任或是第二屆新任先簡單自我介紹一下,然後我們就來進行推舉,如果在自我介紹中間有自願或者想要推舉別人的,請在自我介紹的時候一併說明,我們先從上一屆共同召集人彭委員開始,往左或是往右由您決定。
我們晚 5 分鐘開始,主席致詞 5 分鐘就讓出來,比較有時間作具體的討論。跟上一屆相同,我們也會做逐字紀錄,也是讓大家編輯 10 個工作天,所以年假不受影響,之後才公開。
非常高興召開這屆推動小組第一次會議,通常是要一個政府、一個民間的共同召集人,我們接下來立刻就要推舉共同召集人。
我們開始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