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今天最主要是要問防疫的工作,防疫工作看起來您參與了有兩個面向,一個是口罩實名制,另外一個是您對臺灣整個工作的國際上的public relations(公關),您幫臺灣做了很多,像昨天日本也有報導,日本很喜歡臺灣的IT大臣。

  • 對,我一直要解釋說IT是連結機器,數位是連結人,不過他們最近都有改成「數位大臣」了,多少是有一點幫助。

  • 這當中大家最常注意到的是口罩實名制2.0。1.0是已經介入了,整個工程比較大的是2.0,所以我們知道是3月5日說關貿公司收到這個任務,第二天參加跨部會,也就是參加跨部會開會,然後10日就做出來,這個是正確的嗎?

  • 這個沒有問題。

  • 關貿是3月5日接到任務,你是什麼時候接到這個任務?這是怎麼成形的?是你自己給自己的任務,或者是行政院給你的任務?

  • 其實最早在藥局的時候,就已經討論在便利商店的做法,但是當時的產量並不足以兩個通路一起走,因為在便利商店,當時最早的實名制,我覺得同仁的提案是行動支付、記名悠遊卡、一卡通,也就是用也有實名制功能的支付工具,並不是在健保卡這層實名,而是在支付這層做實名,好處是四大便利商店本來都有實名制的行動支付工具的可能性,所以他的點比藥局多,他的壞處是全臺灣的人都知道怎麼去藥局刷健保卡,而只有大概一半左右的人知道怎麼做行動支付。

  • 我們如果在一開始2月的時候,就採用便利商店案的話,結果就是對某些人來講會更容易拿到口罩,對某些比較資深或者是移工等等,基本上不太容易拿得到口罩,所以後來選了乍看之下好像比較不那麼有效率,但是其實大家都有均等的機會,而且也比較是由大家所信任的藥師來做。

  • 但是另外這案並沒有放棄,我們繼續做研發,我們知道等到所謂口罩國家隊的產量上來的時候,我們會多一些能夠放到這邊來用,所以可以說這案是從1月底就開始討論了。

  • 也就是那個時候行政院授權,或者是你自己的想法?

  • 那個時候是每個禮拜叫做口罩會議,大概是院長主持,陳其邁副院長坐旁邊,我坐陳副院長旁邊,我對面坐陳時中部長,都是在算分配量,然後接下來就是其他的各部會都有,口罩會議一開始是做口罩生產,到1月底開始要做配送,到2月初我就固定出席口罩會議,之後就一直配送的部分我會幫忙看,但是那也不是給我一個人,口罩會議是一個集體的決議,在禮拜一做完的時候,通常在禮拜一下午2點指揮官就會對外公布,通常我們公布禮拜四會生效,我們是每個禮拜四上系統,也就是固定一週的狀況,並不是我自己做了什麼,而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出席口罩會議。

  • 既然說到這個跨部會的會議,口罩的生產要提升,我們訪問陳副總統時,聽他說是在1月22日國安高層會議而決定的?

  • 那個會議你有參加嗎?

  • 所以這些作法就是後來在行政院裡決定的?

  • 因為體系是國安決定大方向之後,是由院裡來執行,當時我並沒有參加國安那邊的任何活動。

  • 2.0的工作從官網那邊知道,有包含財政部、消防部、內政部,特別是健保署,因為資料都建在裡面。

  • 衛福部裡面食藥署、疾管署角色都非常重。

  • 包含中華郵政、中華電信、四大超商、物流、金流。

  • 對,全聯、屈臣氏都有。

  • 那個是後來。

  • 是一波波加上來的。

  • 我好奇的是內政部在裡面擔任什麼工作?

  • 像一開始藥師公會對於排隊的秩序維護,就是警政署來幫忙,因為一開始隊伍很長,而且也有按照身分證字號末碼來作分流等等,一開始也有傳出一些像藥師前一天就收一大堆鄰居的健保卡,也就是一開始大家不確定怎麼樣是公平的、怎麼樣不是,所以就很需要警政署來協助。

  • 我們訪問口罩生產的廠商,其知道「上收」的動作就是口罩做完之後往上送,郵局派郵車收取口罩時,也都要有警察參與點收。

  • 對,所以警政署一直是非常吃重的角色。

  • 所以3月6日跨部會會議,這些單位通通到了,還是這些單位進來,分成好幾個階段?

  • 就是每週固定的口罩會議,無論如何都會到的。

  • 我這邊講的是關貿,他說3月5日收到任務。

  • 關貿是廠商,所以首先來與會的是財政部。財政部收到任務後,再跟關貿說。

  • 後來要做2.0的時候就是以關貿作為核心再開發?

  • 應該是說以我們的綜所稅的報稅軟體作為核心再開發,因為本來關貿近年來每年都有綜所稅的測試及開發,5月1日上線。其實去年(2020)3月的時候,綜所税報稅平台都已經準備好,但是又還沒有到綜所稅的報稅季。所以我們就直接拿那套系統來賣口罩,然後調整幾個參數。

  • 那個系統本來就可以接受健保卡?

  • 都是現成的,自然人憑證全部都是現成的,包含在便利商店用健保卡繳稅,也是現成的。

  • 所以這邊差別的是什麼?也就是金流?

  • 概念上是一樣的。

  • 報稅也是一樣的?

  • 對。唯一的差別是物流,報稅沒有要送東西給你,口罩實名制多加入了物流,由便利商店那端負責。

  • 其他的其實本來都有?

  • 前面資訊流跟金流是綜所稅就有的。

  • 郵局其實之前也都在做?

  • 所以這邊還包含中華郵政、中華電信,之前關貿的工作當中,像網路是中華電信?

  • 對,當然那個系統要送email,而email為了要防詐騙,要有電子郵件的簽章,那個就是由中華電信來確保S/MIME的簽章,技術上沒有問題的;或者是要發簡訊,那個時候也請了各大的電信商,一開始覺得量很大,所以是各個電信商分別送,但是後來量比較穩定了,就由中華電信送。

  • 再到後來有個專門的口罩專線,也就是1918。所以現在的emask,就是那套實名制2.0的系統,送出來全部的簡訊都是1918這個號碼發的,就沒有詐騙的可能性。

  • 不過中華電信說要把流量增大?

  • 對,email、簡訊跟網站的三個容量。

  •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照理講看起來工作也沒有特別難?

  • 這本來就不是一件特別難的事情。

  • 因為關貿說工程師要在幾天之內做出來。

  • 其實最難的並不是一開始把它做好,就像我所說的,綜所稅已經有了,而是按照隨時加上來的需求,因為那個規則是一直改的,就是從隔週週期變成雙週的固定週期,從只有成人變成也有小孩的,只能從網站上訂到能夠用健保快易通來訂,然後再到超商可以插健保卡訂。

  • 每個禮拜就會改一次規格,這個才是最累的。

  • 改這個規格的需求就是你講的?

  • 在口罩會議上確定,然後禮拜四就生效。

  • 我問一個是比較懶惰的問題。由你自己來看,事後分析口罩2.0、3.0,你最重要的、包含在技術上、行政上的角色是什麼?如果沒有你,做得出來嗎?

  • 如果沒有我的話,只要有人告訴我們院長、副院長說綜所稅軟體改一下就好了,同樣能達到口罩2.0、3.0的目的,所以我不覺得我有什麼特別的。

  • 綜所稅的改版跟系統的架構是2017年至2018年我協助財政部朋友做的,所以我剛好對那個系統非常熟悉。但是如果不是我,而是財資中心的主任,或者是其他財政部同仁有被邀來口罩會議,那也可以做出同樣的建議,一樣都會成功,沒有什麼差別。

  • 不過以我所知,財政部當時並沒有在口罩會議,所以等於是我把他們邀進來。

  • 我沒有要您太謙虛,我也不是故意挑釁要問您這個問題,其實最好的狀況是,我作為一個學者、觀察者,最好的狀態是我可以從頭到尾都參與並觀察,進而知道唐鳳政委最重要、不可或缺的角色是什麼,但是因為我沒有辦法參加這整個過程。

  • 我們可以請比較客觀的葉參事來講。(笑)

  • 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大家會有一種信心,就是如果某個環節落了,總有人能夠補上,也就是我有點像游擊手的角色,好比像健保快易通要接到口罩實名制的訂購,那個需求是最後要追加的,硬是沒有人能夠從健保署那邊接到財政部這邊,很像兩個大樓的地基都打得很穩,但是最後的拱形沒有接在一起,我也可以變成是程式設計師,我就下去寫了兩天的程式,把它接在一起。

  • 所以可以讓人覺得大家盡力去做,但是如果最後爛掉、接不上或者怎麼樣,反正我要當廠商就當廠商,沒關係。

  • 所以這個是你在技術上的角色。

  • 我們訪問健保署資訊科的張齡芝科長,他也對您的技術非常佩服。

  • 但是九成九是他們做的,只是說隨時需要的時候,我可以補位而已。

  • 但是在某些狀況之下,你寫的東西,他們也未必用,但是寫出來的東西讓他們工程師很佩服。

  • 就是我頂著用了一個禮拜,然後他們就換掉了。(笑)

  • 接下來這個問題是,你是政委,你有行政院長全權授權,因為這個工作是跨部會的工作,像關貿裡面,有很多包含政府跟民間的人在裡面工作,但是對於部會沒有直接的指揮權,對於民間的公司也沒有直接的指揮權,所以你的工作是透過什麼樣的設計,讓你的協調結果變成大家要遵守?

  • 對政府部門內部,院長在口罩會議的裁示,就是院長交辦任務,各部會就會去做。對於外面各部會及廠商,指揮官當時就是我們禮拜一開完會,下午2點就會說請大家配合辦理。

  • 照理說只有行政指導的作用,但是事實上大家都會做,所以其實是靠院長跟陳指揮官,所以並不是我自己。

  • 應該這麼說,剛剛政委所講的,在行政體系上,當然行政院是首長,院長是親自主持,另外一方面在防疫的體系上有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也會確認各方面的措施是指揮中心所要的,政委的角色在傳統上一直是協調的角色,協調的角色坦白來講,政委只是把大家共同的需求跟期望對齊之後,大家都覺得是合理的方式時,大家就會follow去做,所謂的授權其實是隱形的,因為大家知道政委的角色是院長的幕僚,這樣協調的結果是合理的,使院長也會採行,所以不需要逐一由院長或者是指揮官來確認。

  • 但是前提要件是把各部會相關的衝突也好,或者是對不齊的地方,對齊之後,大家會覺得這樣做,顯然是符合大家的共同利益,也符合行政院的要求,所以並不是法令上或者是組織體上必然的命令、指揮權。

  • 沒有指揮權可言。

  • 就是所有的行政院的政策協調,如果政委來扮演的時候,都是這樣的情形。

  • 比如我們訪問健保署資訊組的科長,他就說部裡的會議,其實一個禮拜只有一次。但是您到關貿或者是健保署協調的時候。。。

  • 對,半夜10點多去。

  • 公務人員做事就是要有依據。據我們了解,在您主持協調的這個過程裡,協調會議的紀錄就成為他們執行的依據。所以開完會之後他們要趕快等會議紀錄出來,才可以去辦理。這種會議紀錄是誰批准的?

  • 我們如果去健保署開會的,通常是院長辦公室的朋友來主持,或者是至少副院長辦公室的朋友來主持,所以我其實就是類似技術顧問的角色,幫忙畫個白板、寫流程圖、畫UML,也沒有畫得很好,我是負責畫白板的,但是那持人都是院長辦公室或者是副院長辦公室的同仁。

  • 他們就代表院長、副院長?

  • 會議紀錄就是由?

  • 會議紀錄就是由⋯⋯

  • 就是由院長、副院長辦公室?

  • ⋯⋯來做成。

  • 應該是說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並沒有正式的會議紀錄、走正式的流程,因為並不是像行政院召開正式會議,因為在那個情況之下,也不可能天天發開會通知。

  • 至少院處不會有人去。

  • 我們可以假設兩個情況,第一個情況是如您所說的沒有錯,以部會來講需要有個依據,政委也好、院長辦公室也好,開個會議,對他們來講是個依據,他們會假設這個就是院長及指揮官要的。我們推到另外一個情形,如果這個會議的結果,有天院長說不要這個或者是指揮官說不要這個,當然不會拘束院長跟指揮官說不能做相同的決定。

  • 當然,不過應該這樣講,我們這些工作層級的會議,每一個都只是在技術上探討如何實作在禮拜一口罩會議已經決定的政策目標。我們不會在這個地方去撼動那個政策目標,我們在討論的只是如何讓它如期、如質,甚至超標地完成,就是這樣子而已,所以幾乎不太可能由院長或指揮官來說這樣來做不對。

  • 我們只是在實踐指揮官所要求的東西。

  • 如果牽涉到花錢呢?

  • 因為當時院長有公開說,如果機器沒有錢的話,就砸錢買到夠。雖然我們都知道雲端延展性並不是完全能夠砸錢買得到,也有承受力的問題。但這其實就是一個態度,而這個態度是必要的,所謂不惜血本。

  • 不過,如果真的要講的話,我們在軟體這邊的成本比起製造、硬體那邊,是個零頭而已。

  • 因為您的工作牽涉到民間公司的投入,所以這個依據對他們來講也很重要,因為他們做了之後會血本無歸。雖然大部分是國營公司,但是比如像手機業者,他們也是希望你開會協調出來,有個正式的權威或者是依據,所以這個時候就是會議紀錄來決定嗎?

  • 如果真的需要花錢或者是決定,好比像口罩的運費到了超商,到底是消費者吸收或者是國家吸收,這個都是禮拜一由院長親自主持的會議決定,不會到工作層級來決定,我再次強調,工作層級只是在技術上來挑怎麼樣的做法可以如期如質達成。

  • 接下來比較技術的問題,在口罩2.0的階段,其實是兩個平台,一個是健保快易通的APP,另外一個是emask。

  • 綜所稅系統忽然改個名字、換個網域,但是還是綜所稅系統。

  • 這個其實是兩套系統?

  • 當然,原本是完全不相干的。

  • 像健保快易通是蓋在原本健保署原本APP裡面的。所以其實都不需要特別新的設計?

  • 瞭解。口罩實名制3.0是在超商的KIOSK?

  • 跟前面兩個是完全不同的系統?

  • 對,當時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觀察到像移工,或者是預付SIM卡的人不太可能去用健保快易通,因為健保快易通是靠幾大電信註冊時雙證件的帳號去認證這個人是實名的。我如果是用預付卡的話,我就沒有辦法這樣做。自然人憑證因為使用率有限,所以不太可能。當時最早的案子是去便利商店用提款機,因為提款機現在大概都有身分認證的功能,就可以轉帳52元給疾管署,拿那個憑單下個禮拜去領口罩,最早是這個設計。

  • 後來經過一些長輩們,像我阿嬤的回應之後,就發現對長輩來講要把錢轉走是心理上很大的負擔,只要鍵入提款卡密碼,看到165反詐騙專線,就寧可回去藥局排隊,雖然藥局比較遠。所以我們後來才討論綜所稅跟地方稅本來就可以在ibon的KIOSK來繳納,所以想說是不是可以用那個來連回綜所稅的系統,也就是emask的系統。

  • 後來我們發現這個可以做得到,為什麼可以做得到?因為在同時有一家叫做業安科技的新創,在台北市市政府跟健保署的協助之下,把口罩販賣機這套系統連上了健保署的VPN專線,所以可以變成一家類似虛擬藥局的東西,可以讓大家直接用行動支付就可以買,這就是販賣機。因為已經把這個測通了,我們就發現四大超商,你可以想成是四個販賣機,但是有非常多的端末,但是其實是四台電腦。因為是封閉式網絡,所以四台電腦都有專線,透過VPN連到健保署,這四個販賣機就可以賣給1萬2,000多家,這個是另外一個新的系統,你說的沒有錯。

  • 所以我們上次訪問也是說四大超商是拉專線,也就是伺服器拉專線,可是從KIOSK⋯⋯

  • 那是封閉網路,根本不走網際網路。就跟提款機一樣,其實本來設計給提款機,現在只是跳過按密碼的步驟。

  • 這就是當初台北市政府的口罩販賣機⋯⋯

  • 對,這個是台北市測出來測通的。

  • 我接下來要問關貿這個案子的數目和性質,這個應該不算機密,因為其實政府的預算也都要公開?

  • 所以像口罩3.0的案子,性質上應該是個採購案?

  • 如果你到標案瀏覽的網站,其實就會看到,其實性質每個都會寫是從特別預算來的,然後給關貿,為何不給紐西蘭人或者是其他人投標?因為有符合除外事項,這個是公共道德秩序安全之必要措施,所以一定主張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當中,所說有不可預見的緊急事故,或者會主張就適用105條,碰到立即或者是經濟有重大變故需緊急處置,或者是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要積極處置,通常是用第105條之2或者是第22條之3這兩點。

  • 瞭解。之所以會這樣問是因為經濟部在口罩機那邊,其實有遇到類似的問題,因為按照政府採購法,不能說要給指定廠商。而公開招標要花時間。所以他們的做法是徵用,就是你有的機器,我跟你徵收。但是老實來講是先給錢讓廠商去做,然後再徵用。

  • 有點像是契作。

  • 所以他們還要一個行政上的設計。但是關貿這個我們瞭解,關貿拿到這個標案之前,他們就已經開始幫忙做。

  • 已經上線了,標案是追加的。

  • 所以總共的金額是多少錢?

  • 我們看政府採購網就看得到,他們同時間還有做別的,還有包含要匯出口。像國貿局那邊要做實名查核是給幾親等的人用的查核系統,之後同一套系統,也就是emask改幾個參數又跑去賣三倍券,所以又用那個系統。藝Fun券好像也找他們。你用關貿的網路,然後去政府採購招標網看,加起來就是那個金額。

  • 當然我們也可以這樣猜。但是有時一個採購案或者一個東西會分散到不同的部會,經費的來源不只一個。

  • 當然。我剛剛講的至少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文化部、衛福部疾管署等等。

  • 口罩3.0是哪個部會出錢?

  • 其實我不知道。因為這個部分其實都是院長在口罩會議說要做,但是不管是承辦的關貿,或財政部,都會自己去跟不管是指揮中心或者是其他的部會去談,因為我專注的是技術設計的部分,所以從來沒有人問我說應該從哪個三級機關出錢的。

  • 所以這個是在別的地方處理掉?

  • 對,而且以我所知是在程式都寫好之後處理掉的,那些會議我就沒有參加了。

  • 不過這個也很難講,因為一般來講對於廠商來講,像生產口罩的廠商願意幫忙,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不會賠錢。關貿網路是公股的公司,不能以賺錢、不賺錢作為最主要的考慮目標。

  • 以當時的社會氣氛,大家願意等比較久才收到錢,這個是ok的。因為如果我們封城了,誰也不用做什麼生意。

  • 可是當初因為有法律的授權,當時有多一個顧慮想到為何只給關貿做,不給其他人做嗎?

  • 因為綜所稅申報系統沒有其他人做。我們就是當時很明確,如果沒有到7成5的人都拿得到口罩,我們的R值就下不來,所以這個時效是比一切都重要。

  • 如果有任何人提出不需要用綜所稅,也有個類似的資訊金流,全部都寫好的資訊系統,說不定確實會做評選。但是以我所知,或者是口罩會議的所有人所知,還真的沒有同樣規模的系統,所以當時的決定就很容易做。

  • 接著講到國際的部分,我再問一個懶人的問題,你覺得你最重要的成績是什麼?

  • 我覺得最主要的是一開始透過像公民科技,也就是口罩實名制1.0的時候,像江明宗、吳展瑋等等這些,他們本來就有很高的擴散力,像他們自己本來就有跟code for Japan、世界性的code for All等等,本來就已經有很好的關係。所以這個是為什麼江明宗的口罩地圖到3月,韓國人就在用了,或者是我幫東京都改了個字,小池百合子就要推文感謝我。

  • 真的要講,這都不是我以政委身分,比較像我以g0v參與者身分在github上幫全世界的忙,但是因為我有雙重身分,所以我的貢獻一被發現了,市議員就會報導,而小池百合子不可能不知道,忽然間看起來很有外交價值。但是一開始是靠公民科技的網路,所以我的貢獻在這裡就是把其他國家從公民科技到公部門所使用的公務科技,本來要有一個你剛剛講的採購程序,但是在我這邊是因為這邊是開放源碼的,我們這邊其實也都是開放資料,或者是即時的開放資料,所以這兩個以前可能要一季,至少評選委員有招標程序,才可以變成互相接起來。

  • 但是在g0v的頻道上,可能24小時以內就接起來了,所以我是降低大家的溝通成本。

  • 國際性的也是這樣子,日本人如果想要來學這套,如果是透過我們駐日本的大使,可能也需要個程序。但是這個日本人來g0v的slack上,可能幾分鐘就接上了。

  • 我們知道臺灣可以做口罩地圖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健保署願意把資料公開。

  • 像韓國,他們原本是沒有公開的,但是民間就說臺灣都做了,為何韓國做不到?我也跟韓國朋友做口罩地圖,有一位很年輕,很像才14歲。他們就是說韓國也要有,為何要輸臺灣的感覺。所以當我們這邊的前端都已經寫好,也就是江明宗一大堆三角形的APP,只要有韓國的資料就可以上線。江明宗雖然不會韓文,但是他會JavaScript,他改了一下之後,立刻視覺化。當時只有首爾釋出這樣的API,只有首爾完成了口罩地圖。等於雙方都非常高興。

  • 日本的情況也是類似的,就是他們的儀表板不是臺灣幫他們做,而是他們有另外一個社訊叫做code for Japan,是由他們的社群來做。然後東京都給他們另外的網域,但是他們的成品和我們做的類似,大概就是我們的版本翻譯成日文或者是做推廣。

  • 我們還有幫他們做翻譯?

  • 有,g0v的朋友把整個網站全部翻成繁體中文,就是因為我有幫忙校對,然後發現他們繁體的體寫錯了,所以寫成「体」,所以改了個字。

  • 也就是在這個過程中,日本媒體發現臺灣跟日本形成很大的對比:他們的IT大臣是老先生,又不懂科技,而臺灣的IT大臣或數位大臣真的是懂電腦的,年紀又跟他們的IT大臣差很多。

  • 現在他們的「Special Advisor to the Cabinet on Digital Policy」,Jun Murai 教授,我們每個月都對談,我這邊的逐字都有上網。莊老師也知道他是把網路接進日本的人。

  • 他也是老先生。

  • 對,但是他也很懂啊,他非常懂。

  • 所以我覺得這個蠻好的,日本並不是民間拿我們這邊當槓桿去槓桿他們,而是日本的政府也發現行政改革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 所以你跟日本的數位部都有談過?

  • 和Jun Murai談了兩次,有一次是談他們的數位日,他們在想說數位日是要放幾月幾日好,想說10月10日好不好?因為「1」「0」具有數位的特性,所以我們就變成數位國家。

  • 這也是中華民國的國慶。

  • 除此之外也有討論到他們每次要推這樣的行政改革時,怎麼樣讓常任文官覺得沒有壓力,用共創的態度,不是又像常任文官給額外壓力的態度,這個也有作一些討論。

  • 我們問得差不多了。您覺得過去這一年來有哪段時間是壓力比較大的?

  • 壓力最大的是2月6日,1.0剛上線,口罩地圖上線,我發現附近的藥局都在發號碼牌,口罩地圖一點用都沒有用,只要有發號碼牌的地方,就是早上都沒有賣掉,午休的時候,因為號碼牌換健保卡,午休的時候全部賣光了,藥師都會在門口貼「不要相信APP!」

  • 那天真的沒有睡好,但是後來因為每個禮拜四改,改了三、四次就解決這個問題。

  • 也蠻特別的。我們接下來會寫一些文章,口罩實名制每個環節都會報導。像紡織所替經濟部工業局出了一本非常詳盡的書,介紹口罩增加產能的任務裡,經濟部(主要是工業局)和紡織所扮演的角色。疾管署也似乎準備了一本書,介紹防疫的工作,但是還沒有公開發行。只是每個單位都從個別角度來看事情。用統整的角度來看,還沒有人做。也許我們會寫系列的文章。如果在網路上呈現的話,口罩實名制當中有哪些環節,每個環節就是一個icon,然後點進去就會看到每個環節由那個單位負責,做了什麼,如果寫到您的工作,需要什麼照片或者是相關的資料,到時再跟您聯絡。

  • 我有一些跟剛才的議題不是很相關,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提問一下。郵局郵寄口罩,當時有出口管制,非常有趣,我發現因為我兒子在國外唸書,我就寄給他。很有趣的是,他要確定收件人是二等親之類的,所以某種程度關貿的系統跟內政部的系統是有連接的,也就是知道雙方的確有親屬關係,這個實在是非常仔細的工作,當然這個是有趣的地方,我就寫一篇短文,就是有感而發,也就是來臺灣的外籍人士要寄口罩在紐約的阿姨,因為那個時候的情況非常緊急,我們不允許的,因為我們的戶籍系統沒有外籍人士,或者是我打去了,像英國的首相住院,如果要寄一般包口罩給他,也不能寄。

  • 在那個情況之下,我是覺得可以以個人寄送的總量來管制,就不用牽涉到親屬關係。像這個人最多一個月只能往外寄20包好了,這個是剛剛訪談到關貿的時候,我就想到很像有這樣的事情,所以我提出來。

  • 對,口罩會議關於這個題目,包含老師的提案,有大量的提案,我們有激烈的討論。

  • 這個是在行政院裡?

  • 對,有很激烈的討論。

  • 因為口罩是很稀少的資源,我知道出口管制是必要的,但是管制的手法似乎有很多選項。

  • 不過我想那時候的出發點是要先保護國人,你往外寄的話,也要確定這個是國人,所以才往外寄。

  • 另外我原本準備請問您,在超商kiosk使用健保卡,有人權人士反應,超出法律對健保卡適用範圍的授權,您了不了解這個問題,有何回應。

  • 這個問題,在我們來您辦公室的路上,莊老師就告訴我,他當初在網路上提出這個問題。您留意到了,並且也已經在網路上回覆。

  • 我回答,依據健保法,去超商買口罩,好像衛生署、健保局必須有責任要公告。

  • 這個是唐政委事後有提示要做到這件事。

  • 只能讀取、不能寫入,這個都有明確的規範。現在只是說這個白名單越來越長,是不是好事?這個大家可以討論,但我們當時並沒有那個時間來討論。

  • 我的問題問完了。謝謝您接受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