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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在推動反毒這一塊有一個進程,我先稍微介紹一下基金會過去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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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電子或者是公開的版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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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個有電子檔,但是我今天沒有帶。我想這個有一個脈絡,跟政委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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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基本上工作有分前端預防、中間查緝,後端是戒治這一塊,我們是做前端預防,目前基金會都是全力做預防教育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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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政府在做反毒宣導比較教條、刻板,所以我們用一些互動性的機台及技術,讓大家親身體驗,能夠藉此來了解毒品對自己的危害,包括像氣味都是用這樣的方式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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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場次請政委參考,我們全臺灣都跑完,另外一塊是在校園宣導,我們也會到每一個校園區,根據不同學齡學童的智能發展,配合相對應的活動,像國小就用舞台劇的方式表演,可能國、高中就用3D及數位的方式,那個電影就是讓你戴3D電影,像毒品對於大腦破壞及做一些對談,這個是校園宣導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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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有做一些反毒的課程,這個課程是引入康乃爾大學life skill training課程,那並不是用課本在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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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是用生活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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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目前在其他縣市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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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影音宣導的部分,稍後也請教政委的意見,此外還有一些親子互動。另外有一些社會扶助專案,這部分我簡單帶一下,其實監所裡面有很多3歲以下的小孩,這是因為媽媽如果要入監,卻無力託付小孩的時候,基於法律上保障母親的哺育權,所以這些媽媽可以把3歲小孩帶到監獄裡面去,但是監獄的環境比較封閉,而且條件開始的時候沒有那麼好,尤其很多小孩子在母體裡面,媽媽都還在吸毒過程中有受到一些先天上的影響,可能有一些發展遲緩的問題,因此基金會提供一些協助,這個是屬於社會扶助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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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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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有辦國際研討會,我稍微提一下這個研討會,其實臺灣司法的過程,當藥癮者可能一開始緩起訴,後來在緩起訴期間,又再犯、被抓到以後,可能幾次以後,法官一個人就判定你關起來了,所以現在以目前為止,整個臺灣所有的監所裡面有6萬3,000個收容人,47%是直接因為毒品案而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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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加上是因為沒有錢去買毒,所以去偷、搶、騙、、傷害、殺人則高達七成,男性高達七成,女性高達八成,美國的毒品法庭做法是,當一個單純的藥癮者進來以後,並不是只有法官判定,而是會找社工、心理醫師等,共同評估這個人復歸社會的可能,如果有這個機會,法官就會讓你回到社會上去,但是同時會更嚴格監控你,像要定期驗尿,要評估工作狀況,或者會要求很長的時間在康復中心中治療,這個是美國的制度,我們評估來看,目前在成人法這一塊是成功的,因此希望導入到臺灣來運用,這個是屬於目前跟法務部、衛福部共同合作的國際研討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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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反毒是國際化的議題,所以基金會在成立當時就有跟美國緝毒署的教育基金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因此很多資訊都跟國外互相交流,不是只有給我們,我們也會輸出一些經驗,像美國的K他命是處方簽藥物,所以這幾年發現美國也有K他命問題,他們也會問我們臺灣在K他命問題上是如何處理,這個是在國際交流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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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基金會在過去三年來的業務報告,今天要跟政委討論的是:過去三年來的宣導,我們其實發現幾個嚴重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其實太著重於在孩童的宣導,雖然這是必要的,但是我們發現許多家長對毒品這一塊的認知比較薄弱,有可能離開校園太久了,因此發現小孩子懂的比家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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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政府跟民間機構在反毒工作上其實提供很多的資源,但你會發現這些資源,民眾並沒有對接及建立SOP的觀念,SOP沒有建立起來,長期大家都知道毒品是有危害的,我問過每一個人都一樣,但問到當你的親人有用藥,你會怎麼處理時,卻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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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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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們看這個毒品管制,法律上如何處理。像許多家長遇到孩子吸毒時,往往第一時間只直覺要找派出所,但又覺得不對,如果找了派出所,警察把孩子抓走怎麼辦?所以往往隱匿到最後不可收拾,但這是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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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例如有人是吸毒以後出現家暴行為,一旦家暴行為,則是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來處理?或是要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處理?如果是用家暴防治來處理的時候,你發現那可只能是一次性的處理,但是事實上,背後是因為毒品問題所衍生的,所以是持續性的風險。就我們現在的理解,社會大眾在這一塊的SOP,遇到問題處理的方式上,觀念都沒有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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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個是跟什麼比,好比跟酒癮比,你覺得酒癮大家比較熟悉,還是所有的成癮,大家都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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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很多面向上的資源跟系統,民眾其實並沒有對接上去。遇到問題時該怎麼做?第一步該怎麼做?是要跟校方講,還是第一時間找醫療院所?或是向社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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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衛福部裡面心口司、社家署、醫事司,各種不同系統也有不同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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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就是要跟政委討論。很有趣的一點是,反毒這一塊的業務在行政院由四個部門主責,分別是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跟內政部警政署,但這四個有一點像多頭馬車,我之前在行政院開會時便有提到,目前法務部宣導法務部的,衛福部宣導衛福部的,教育部宣導教育部的,結果這個資訊沒有統一,而且這個公開講好了,部會跟部會間的資訊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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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羅政委也了解這個,所以才主持那一個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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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次去教育部開會,他們也有提到立法委員在問教育部一些數據的時候,是拿衛福部的委外研究計畫案的數據結果,但是各個部門間的委外研究資料,並沒有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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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府內部,在資訊間自己沒有串起來,導致到外部也沒有統一、整合的時候,我認為民間單位是可以扮演整合性的角色,所以那時我們其實之前也有找羅政委,羅政委有給我們很多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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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們跟政委報告一下,基金會做了三年多,目前觸及約30萬的人口數,雖不敢保證達到多少教育內化的效果,但臺灣毒品一直在變,對人體的危害也在加劇,所以我們一直希望把更多的資訊觸及到更多的人,所以當時有跟羅政委報告,應該去善用企業員工郵件系統宣導,因為這跟勞工是對接的,很多的勞工也是家長,透過這樣子,試著把資訊帶到全臺灣上千萬名的勞工,而這必須要透過工總、商總來號召企業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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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預防教育宣導這一塊是由教育部在負責,所以羅政委很積極幫我們安排後面的聯繫。一開始經濟部跟勞動部並沒有納進來,所以我們後來有再開第二次會,但把經濟部納入以後,才發現一點,政府其實也沒有辦法強制民間商業團體配合這件事,這個是現階段遇到的問題。所以我們調整為,經濟部可以引導國營事業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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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衛福部這邊也有一些合作企業,因為現在法律規範300人以上的企業,一定要有一個醫護單位,與衛生機關對接合作,因此希望這部分差不多700多間的合作企業可以納入。這是我們一開始要推動的EDM方案。所以我想要請教政委的是,有沒有辦法除了這個以外,是不是有辦法透過政府一些相關數位資訊的網絡來進行反毒資訊的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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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緊急災害警報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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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豬瘟後不太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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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方式是可以觸及到上千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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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開始在嘗試走企業員工郵箱系統的時候也會被挑戰,因為有些人會認為民眾還是有所謂資訊汲取的權利,政府用這樣的方式灌資訊進來,是不是會造成一些人民權益受到損壞?我的立場是,反毒議題跟環境、經濟或者是統獨,又或是核能等議題不同。這一類的議題都有各自的立場,但反毒沒有,反毒是一個價值性的問題,我相信全臺灣2,200萬人,沒有一個人會說反毒是不應該做的,所以我認為反毒具有這樣絕對屬性之下,是不是可以用稍微用強制的方式,把資訊給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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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本身是毒販的話會反對,所以不能說完全沒有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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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分成兩個,一個是這個訊息,因為按照你剛剛的說法,是不熟悉當地的實際情況,以及不熟悉碰到的情況怎麼反映,這個算是素養教育,就是最基本的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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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比這個再多一些,你們有提到差異化的宣導,意思就是那一個里,你要客製化一個系統,就不是一般的素養教育了。那會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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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M的規劃是比較普及的。政委剛剛有問到第二個社區的專案,這個就真的是要一個一個區走,今年開始會先從台北市12分區開始。目前毒品的問題,我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大安區的問題跟萬華區的問題不一樣。大安區學校比較多,經濟條件可能比較好,所以家長會認為自己的小孩子要怎麼在校園裡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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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萬華,一方面是傳統文化的因素,經濟相對上也比較弱勢,毒品問題或許積習較深,因此跟警政方面的結合比較重要,基金會一開始會先從大安區開始進行,相對上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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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里長是站在第一線,但里長卻對毒品問題也不是那麼了解,包括附近的住戶發生問題的時候,要怎麼處理?他只知道找派出所,但事實上這樣並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大家都認為這個吸毒的要趕出社區,但事實上也是有一些人權的問題,所以我們需要把一些正確的觀念,或者是現在毒品的嚴峻情況,讓第一線的里鄰長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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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們也希望透過分區宣導的過程,把每一個區所謂健康、休閒的資源架構起來,這有一點像冰島模式。冰島近年來青少年用藥的比例大幅降低,其實也不只是用藥問題而已,因為他們一直鼓勵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的活動。冰島做法主要有兩個,第一個是宵禁,再來就是發送月票的方式,鼓勵青少年去正當休閒的場所使用,例如一個月給200元,但你只能去幾個地方,像健康休閒的場所、運動中心去使用,學生拿到這個卷自然會覺得沒花就浪費,所以會把時間用在正當休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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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也有思考,未來是不是也有機會朝向這個方向,當然這個背後資源要很龐大。我們現在是希望先了解各地的資源、各分區的資源,覺得總不可能叫一個木柵的學生跑到萬華那邊,這樣太遠了,所以先結合起當地的資源,我自己要稍微做一些研究及評估。而在分區的部分,也有一個目的是透過座談,希望里鄰長把社區的問題反映出來,或許有我們民間機構可以再協助的地方。也同時把問題反映給政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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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eDM是一個公版,就是至少大家都要知道,每一個里透過座談會不斷地調整,當你更了解這個地方之後,你等於跟他協力創作出這個地方最容易接受的訊息,不一定是傳單,也可以像一些健康優良場所的promotion?也就是疏導的作用。這不可能是全國發送,不然全部都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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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會發現政府一直以來所做的文宣都是公版,而公版對民眾來講是沒有歸屬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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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並不會想要分享,並不會看到也願意幫你傳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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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有自己的資源,發現相對應的需求時可以安排給社區,例如這個區比較著重在校園宣導方面,我們就提供多一點校園宣導,這一區比較需要社會扶助,我們也安排相對應的專案來支持,這是我們今年度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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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事實上毒品的議題非常廣,涉及到家庭支持、醫療、公衛、司法、矯治等等,我們也希望未來基金會可能做帶狀性的節目,例如訪問政委在未來資訊面上我們如何做推廣,未來透過網路做放送,這是屬於比較資訊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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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意是希望大家從中建立一些正確的觀念,一開始的題材可能會從比較動人,比較喚起情感面的開始引起大家注意,例如我們可能會訪問一個藥癮者及其家屬,當時怎麼接觸到毒品、如何走出來的,這是今年可能會額外做的項目,也是希望跟政府做相關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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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目前希望更多的資訊能夠用更有效的通路,因為這個議題太硬了,過去在做宣導的時候,發現社會對藥癮者的既定觀念不容易翻轉,向董事長就跟我們講,反毒這種東西要小額募款,其實很難勸募,因為社會大眾已把藥癮者給標籤化,因此我們要先慢慢翻轉社會的觀念,當多一點社會支持的時候,才可以引起社會更多的資源進來參與。也所以這幾年都是先跟政府一起合作,包括未來在資訊的通路上,是不是可以給我們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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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這個議題並不是我主持。我只有跟資料串接有關的時候,出過一些簡單的意見,所以對這個全盤的了解沒有很清楚。我這邊有幾個初步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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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既然要保障隱私,就不可能是以個案的層級,在沒有法定義務的情況下,讓個資在不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間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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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二方面,我們又希望外部做這一些事的時候,有一個評量標準,就是我們可以量測你在某一區做某些事的時候,比起全國,你怎麼知道做這一件事是真的有效,如果要量測是否有效,我們就要有一些很客觀的平衡標準,這個必定是要從這幾個部會的系統來對照的,不能只靠服務提供者的數據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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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必須要在這兩個中間找到一個平衡的模式,也就是如果有一個評估社會創新是否有效的量測方法,既不能侵犯個資,可是也不能像你剛剛講各部分的資料各自為政,沒有辦法彼此串接,因此有三讀通過的《統計法》、《統計法施行細則》等等,簡單來講任何部會裡面其實都有負責統計的,也就是主計人員,簡單來講並不是機關首長的下屬,所有主計同仁都是主計總處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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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只要有一個正當的理由,好比像評估反毒的有效性等等,是可以發一個統計方法下去,然後讓每一個機關跑這個統計方法,沒有侵犯個資,個資也沒有出來,但是用外界,甚至是學界你們一起討論過的一套統計方法跟評量方法,來跑他們的資料庫,跑完之後就可以很客觀可以互相理解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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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了這個之後,民間就比較容易知道實際的區域、趨勢、走向及需求等等的東西是什麼,這樣你要客製化文宣也好,你才有一些基礎資料,我們先不說用AI拿這一些資料自動組成文宣的可能性,但是至少有一些基礎資料,我們才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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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理解,目前我們有一個會使用這樣的方法,做循證的政策規劃,是從地方創生這個藍圖,就是會把所有的偏鄉,大概這134個行政區,佔臺灣面積60%,但只有10%多的人口,事實上不到10%,因為這是戶籍,實際住的人可能不到10%,會找到人口外流或者是結構化不良等等的這些原因,然後用剛剛講統計串接的方法把它接在一起,也就是預估3月上線的TESAS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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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在一起以後,國發會挑了這些計畫,從裡面每一個都扣10%的經費下來,然後去組成一個整合性的計畫,讓當地像你們NGO或者是各利益關係人去說我們現在了解到地方的架構問題,我們也有足夠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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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現在做的某一件事,也可以逆轉人口老化或者是怎麼樣的情況,這個是隨時可以檢視的,因為一開始就有一個明確的衡量標準,所以我第一個月至第三個月下去,到底做了什麼事,這個資源有沒有扣合,這個是隨時可以看到的,國發會挑了100多個公務員組成服務隊,他們本來是在中央,現在就會回到他們的故鄉,類似遠距辦公或者是借調的情況,把這一些東西帶過去,這個是一套新的治理模式,就是我們在實驗,但是目前還沒有在用反毒的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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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覺得這個很可能是必要的,這個是未來的趨勢,不然你都是靠問部會問題,他們做PPT回來給你,換一個承辦人,格式可能就不一樣了,你完全不能做長期間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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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點,也是我們一直想要克服,克服三年都克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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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在參加社會永續獎的座談活動時,主持人問了我一個問題,SDGs裡面,反毒是放在有害物質的預防與治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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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是SDG3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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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問我該如何把反毒的成效給量化?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我的說法是,當一個家庭裡面只要有一個人吸毒,這個家會是破碎的,當一個社區只要有一戶有這個問題,基本上這社區也就不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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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的目標是零,跟政府一樣,用零容忍的態度來看這一件事。我也很謝謝基金會的主管,並不會要求我們用數據的方式來衡量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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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方面,我們卻也會想找到一些指標數據來檢視自己到底對社會做出哪些效果,但這個我們目前還沒有辦法定義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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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裡面,因為我自己工作大概主要是在17項,其實裡面的精神,就是在講先要讓所有人都有彼此相信的資料,接下來才能談這個跨域的合作,接下來創新怎麼分享,社區工作者是變成創新的一部分,我覺得還是以有效的資料跟衡量作為最主要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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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再把資料拋回給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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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也可以開放資料。其實我們在做民生公共物聯網的時候,這一些都不是政府的,這一些是空氣盒子,這一些東西有一個好處,讓政府看到我們應該要往哪一個方向前進,當然因為這個是志願者,我常常說是臺灣的數位落差地圖,知道只有在某些特定的地方才會響應這樣的公民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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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們會從台北市開始,等到釋出一套模式之後,我覺得政府可以做的事就是協助規模化,所謂規模化的意思是把它複製,像空氣盒子的感測器,政府認為這個很好,所以我們現在直接在工廠旁邊的路燈上,直接掛這一些裝置,所以等於是我們加入了空氣盒子,本來環保署只有稍稍的這50幾個測站而已,但是等於我們現在加入了這一些新的政府感測器,等於空氣盒子,但是是政府來架,然後掛在政府的路燈上、工業區,大家最會矚目的地方,這就是公司協力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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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一開始要採購這個東西,要承辦開,是開不出來,民間先試試看,做了之後說有哪一些東西,我們再發下去請各地方做的時候,才有一套SOP可以做,現在是一種接力的模式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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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是想說台北市這邊先做起來,如果這個模式可以複製、也可以在其他的縣市推廣,對我們來講,我們希望能夠用快速的方式,在不侵犯人民權益的情況下讓他們知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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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階段會依照上次跟教育部召開的EDM協調會議,先從這個方式來走,願意先參與的企業,像我們自己的集團,或者是國營事業等,相信如果有效果,其他企業應該也會想參與這樣的計畫,再來跟教育部或工商總會來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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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必須強調的是,企業員工郵件系統只做反毒,這種資訊大家或許比較不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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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看疾管署做一系列的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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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很厲害的繪師,把腸病毒、流感等各種各樣都擬人化,就是畫成人物設定很好的人物,在社群網路上傳得非常廣,我覺得主要原因是結合大家覺得政府一定不會用這一種方式的美學,跟你剛剛講的,沒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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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臺灣支持登革熱流行的人,一定比支持毒品的人更少。蚊子沒有投票權,全民一定都不喜歡登革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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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這一種沒有爭議的題目,就會花很多的資源下去,因為不會有你剛剛所講的,也就是正反方互相洗腦的問題,所以我會覺得可以參考一下疾管署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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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年另外也會開發VR教學影片,這也是配合教育部今年度課綱中增列了科技領域項目,我們未來會嘗試從VR,用更先進的方式讓大家了解毒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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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今年會先做兩套,一套是危險情境模擬,另外一套是吸毒後駕駛,讓大家體驗吸毒後的行為認知偏差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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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我們未來也會在網路上推廣運用,尤其Cardboard很便宜,可以透過這個方式在網路上運用,也可以做資源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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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東西,我們也可以把一些數據拉下來,然後再做後續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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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一些素材,像VR當然要重複利用是比較有挑戰性,可能要有一些比較專業的朋友,那當然如果是EDM,也就是二維的素材,其實我們之前都會推薦我們協力的夥伴採用一個叫做創用CC的授權,而這個授權很有彈性,你可以說你任意使用或者像維基百科是可以任意使用,但是改過也可以給別人使用,也就是相同方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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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是你可以說任意用,但是不能做商業性的運用,因為你們是非營利組織,所以我覺得這真的可以考慮,因為以前大家看到網路上一個好的素材,不一定願意轉傳,其中一個願意是可能怕被告、侵犯著作權或怎麼樣,所以只敢原樣分享,不會自己再加上自己的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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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放一個CC授權在底下,現在很多政府都會放CC授權,好處是明確告訴大家說,你只要好比保持他的credit,作者的名字不要刪掉,就可以任意改做,或者是用相同的方式分享或非營利等等,我覺得這也是你們在散播的時候可以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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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點,政委提醒我了,這並不只是散播,很有趣的是,政府各部會現在SOP並不一致,事實上也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讓每個政府單位自己去修改,產出一致性的SOP,不然現在其實每一個單位... 因為毒品的議題很複雜,我必須坦白講,部會跟部會間,甚至行政院、司法院間的立場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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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司法院間的不同考量,這個我了解有包含多元處遇、專門法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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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部會跟部會也不一樣,例如檢察官給藥癮者緩起訴處分,要求藥癮者去就醫治療,但那個治療期間的長短卻不是醫生決定的,衛福部就會反映,你來我這邊就診的期間,竟然不是醫生根據專業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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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立場上的不一樣,包括很多法令上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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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核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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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先造成一個大家都比較了解多元處遇的環境。你在街上找個人問「什麼是多元處遇」,就會瞭解到,光這個名字就已經很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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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處遇是法律用語,不容易讓一般民眾理解。我們未來在節目裡面,也希望邀請一些像法務部或者是司法院,他們可以共同來討論,而多元處遇是矯正署負責的,可以知道哪一些是有成效、可以作為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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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必須是漸近式的,一開始議題太艱難的時候,民眾接受度會很低,要翻轉社會的觀念就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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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政委有找到一些方法,也就是做一些字卡,然後自己上直播,我覺得這個還滿有用的,他很有成為網紅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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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喔!第一集就找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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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真的滿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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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政委非常用心在這一塊,而且給我們很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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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覺得他口才很好,也很誠懇,真的有在解決問題。我會推薦羅政委可以當你們的網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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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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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有成為網紅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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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毒品法庭研討會就是羅政委當主持人,我們國際研討會都是請羅政委當主持人,羅政委也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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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年院本部主要的工作,就是去示範給其他部會看,如果首長直接出來當網紅,去解釋給大家一個很複雜的政策,最好是國語、台語夾雜,讓大家完全能夠融入那個情境的話,5分鐘、10分鐘,最多15分鐘就可以解釋一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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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依您對數位了解。一般民眾的收聽時間耐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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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秒。因為轉開的時間就是超過15秒,所以如果15秒的話,一定會看完,保證看完的時間是15秒,所以如果前15秒激發他的興趣,也許再多給你150秒,如果給了你150秒,那15分鐘就看得完,那個是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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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前15秒要當作一支影片來看,那前15秒產生興趣覺得這個有關係,甚至有些人沒有空看完後面,他覺得這15秒可以接受就馬上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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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慢慢在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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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想要好好討論一下專業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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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當作火箭升空,分成幾段加速。我想全長15分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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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最主要的,是先把有效的反毒資訊指標和數據先提出來,然後也不見得要先用強制置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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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先找到哪一些東西大家會願意主動分享,因為如果你發現跨年齡層都主動分享,也會也主力,但是你的東西是讓人很無法接受,每一次推,下一次在意的人就少一點,所以我覺得先做主動分享的評估,甚至運用一些AB testing,也就是哪一些放在前15秒大家都願意分享,所以你找到大家都可以很接受的設定,我們再回來想說我們怎麼樣撒下去,如果現在還沒有讓人琅琅上口的話,硬推一些多元處遇這一類的名詞,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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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首波要給企業的宣導很簡單,如果你發現同事有這個問題的時候,該怎麼處理?其實目前大多企業一旦發現有同仁吸毒就開除,但這並不是正確處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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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家長的部分,像自己的孩子你要如何處理?你要給他更多的關心,並不是責罵的方式,也就是第一時間要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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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一個比較切身的主體來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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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比較必要性的資訊,讓民眾可以很快速吸收,我們未來會分享這一塊,因為大家會有興趣、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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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看各國的例子,如果大家覺得有用藥的還是他的朋友,或者還是他的社區夥伴或鄰居的話,後面一些比較創新的方法才有可能做,像安全註冊站,如果一開始是碰到了,就是的話,後面再多創新、多元處遇的話都不太有用,不管有什麼程度就沒有社會連帶,沒有一個社會給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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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慢慢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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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可以回得去的社會。這個是現在第一步,這個不可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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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政委之前有提到,目前國家的資源也沒有那麼充足,現在政府的立場,是國家資源在有限的前提下,優先服務少年。所以在毒品法庭這方面,現在也是用這樣的態度,先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當然一方面基金會的角色,也是希望協助政府讓民眾的觀念改變。像我們剛進基金會的時候,我們也是門外漢,也用一些自己個人偏見來看待毒品問題,但當我們參與到這裡面去,觀念慢慢就改了,我相信當大家觀念改變以後,社會資源自然會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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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邊的介入,當然也許就跟空氣盒子一樣,你們可以先自己找一些你們覺得重要或者是里長覺得重要量測的所謂成果指標,你也可以參考國外的,但是都不需要做到很完美,你只要願意公布出來,我們願意用活動,好比說總統盃黑客松,鼓勵大家把手上的資料分享出來,一起做出一個有公信力,而且各方都可以接受的一個指標,有了這個的話,其實各部會比較願意把資料釋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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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6月3日行政院有打出一個反毒的黑客松,他們鼓勵大家用創新的想法看怎麼樣找這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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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這個並不是一次性的,如同你說,必須要是隨時、持續性的事情,因此我覺得藉總統盃黑客松來檢視一次,我覺得這個是滿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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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保持聯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