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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一下午原則上會有這一些專家代表出席(如資料),這幾位是之前有參加過的(拿出席表),蕭景燈老師有參加過、小彭也有參加過,陳運成老師之前沒有,芳睿有推薦他,而這一次他的時間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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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師是這一次參加,陳老師跟鄧老師都是之前參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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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逐字稿有看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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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服務設計準則,我們有經過兩次的專家座談,收斂成13條之後就放到「Join」上徵集意見,這一次就徵集上的意見來作final的專家諮詢會議,也就是再做收斂及討論,禮拜一的進行方式會是主持人開場之後,由團隊來報告這整個執行的過程,以及收斂13條的一些核心精神之後,我們會進行討論題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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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的題綱會focus這一次「Join」平台上有提出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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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所是資策會的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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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是最後的文字,或者是之後會有一些額外的服務開發?又或者是那個是要交給別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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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會涉及到整個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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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就這一個部分提交報告,也就是就設計準則報告,內容包含研析過程、討論的結果及這13條細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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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會研擬配套措施的建議,但是我們在專案當中,也有一部分工作希望這一個團隊能夠去輔導機關的實務上案例來try,驗證這個準則的可操作性,然後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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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個是我剛入閣時和你討論的概念,也就是找一些標竿的東西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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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年會希望看能不能在內政、社福、商工來試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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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SSG範圍內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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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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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沒有申請你們的經費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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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support未來的DIGI⁺,推動整體數位服務發展。例如今年試辦的內政領域主要是在戶政,戶政計畫就不在SSG範圍,所以範圍不只限於S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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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已經用好的嗎?也就是內政部願意用這一套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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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願意去試run看看,但是範圍要再談,哪一個服務要採這個流程去試run,這個我們還在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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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你還不知道戶役政系統的哪一個小部分會用這一種新的生命週期去跑,但是同意至少會有一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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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去年年底的時候,我們有就內政、商工跟社福等三個領域,為他們開需求座談會、工作坊,也就是我們聚焦這三個領域並做這樣的實驗,設計準則是同步另外再做,我們希望現在草案13條初步訂出來之後,接下來就這三個領域能夠有示範的服務試run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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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使用者需求還是要瞭解服務是誰,第一步才能做,所以這並不是在你剛剛所講的訪談或者是工作坊,那個是內部承辦或者是內部人員對於這一套新的東西有一個期待,但是還是要跳到服務,才會知道這個服務具體的使用者是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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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過我們已嘗試在焦點座談的時候,初步幫部會邀請使用者參加,像社福那場就有社工人員參加,但是內政比較難找到使用者,商工希望找會計師事務所,焦點座談是前半段,因此我們希望確定聚焦試辦的範圍之後,由執行單位進行使用者的研究,也就是希望找到目標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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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輔導團是資安所去輔導?就是拿這個準則會去當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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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試run來修正我們的準則,也就是希望能夠讓它的可操作性可以更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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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3條都非常原則而已,所以我們同步正在研擬check list及配套措施,我們希望可以累積比較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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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家座談會的時候,也有機關的代表,像中央或者是地方的代表,機關最需要要的,除了準則之外,可操作性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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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平衡計分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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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看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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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標竿去寫出這一些東西,不然永遠都只有英文或者是荷蘭文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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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這次的會議當中,會有需要在這次會議上需要討論的是,其實是這個準則的定位及名稱,因為我們之前在委外時,我們用的是數位服務的設計準則,進一步去研析時,其實會發現英國、美國及澳洲在做數位服務轉型時,所參考制度面的paper、文件或者是指引性的東西都有不同的功能,像英國就有數位服務首選原則。或者是真正數位服務設計原則是有10條,我們初步會覺得重點是在UI、UX的部分,但是這整套會比較像整個數位服務生命週期的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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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透過這一次的會議來徵詢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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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是看要不要抽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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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覺得比較沒有細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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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叫做「服務數位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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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叫做發展準則或者是數位服務準則。會上的時候可以聽委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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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說設計抽掉會比較符合內部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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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因為不太可能會叫服務生命週期,後面的字超過兩個就很難唸了,像也有政府為因應平台什麼東西或法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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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嗎?這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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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個是「vTaiwan」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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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東西只要夠模糊,本來就可以一直有新的版本,而且你的預計也是類似像一個總準則的東西,然後底下就可以越來越細,但是還是這個準則的一部分嗎?還是你要再發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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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像這樣的概念(翻開簡報)。我們希望能夠建構數位國家,這個是我們的政策目標,我們希望有這樣的數位服務設計準則來帶大家的方向,然後接下來會有細部的,不管是指引或者是守則或者是參考的東西等等,我覺得接下來發展的東西是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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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類似像我們之前在推Open Data的時候,我們一開始會先訂出資料開放的作業原則,但是在這個作業原則裡面,其實沒有操作性的東西,比較像是方向與概念,所以我們另外會訂出像這樣子的規範,如資料集的規範、現在的資料領域標準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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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跟準則有什麼不一樣?為什麼不叫「政府數位服務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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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者對我們來講沒有太大的不太一樣,就看中央名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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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位階的定義是同樣的,不管是叫原則或者是準則。但現在次階已有案例是「原則」,所以用「準則」會有一點區隔,也就是讓它文件上來講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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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我比較傾向的是抽掉「設計」就好了,加任何字就是變更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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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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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定案之後,後面的意見上並沒有針對準則裡面13條的文字去作建議,而是比較針對後續執行面的建議,比如會建議要有公開源碼、讓民間共同檢視等等,所以我們會有討論提綱,也會比較符合後續的配套措施,還有要建立的典範,這個是民眾在「Join」上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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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因為有獎勵的機制,這些就不會在準則裡面,並不會針對準則的條文來修正,而是執行面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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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裡面有獎勵機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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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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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如果要有的話,是要放「數位準則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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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叫做「數位服務準則」,現在還可以改,討論題綱就把「發展」抽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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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們有建議這兩個,到時可以討論,我們就可以把「發展」抽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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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抽掉,因為大家要填字,就看一個空白的東西填,比較不會限制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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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把第二點的建議就直接留一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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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一致同意,這一案就過了,如果大家說要加「發展」、「開發」或別的就再來討論,這樣比較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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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收完之後,這個討論的過程也會回「Join」,也就是讓大家知道你的留言有認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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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會把禮拜一會議的逐字稿放在「Joi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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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功能,就是讓所有人都講到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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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要跟政委討論的是,前面的4項討論題綱是「Join」上提出來的意見,題綱討論完之後就是綜合討論,我們這一次可以節省時間,也就是開放性地看各委員有沒有針對這13條想要再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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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做法比較冗長,也就是是不是要逐一條帶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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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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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多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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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booking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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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逐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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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說怕會影響到你的下一個行程,所以booking比較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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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經有PDF檔的話……我的話,大家一面講話,我就可以一面寫字了,所以還是會儘量用自己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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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會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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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改過的簡報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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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下來完全沒有別的行程,所以可以一路到半夜都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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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們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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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後面有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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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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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把這一件事收斂,應該是說把這一些提綱都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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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們逐條的時候,大家一定還會發散,我覺得沒有要當場收,因為接下來下個階段是標竿學習,大家提的意見,也就是執行團隊是資安所必須要參考,但是我們也不可能收斂,因為你案例都沒有建立,也不知道大家提出來的簡報,我們綜整一次,希望在配套措施的時候看要建立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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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可能三個小時就把一個開發案做完,因此不可能硬收,但是所有的人講的就保留作紀錄,變成配套原則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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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拘束力到這樣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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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團隊會簡報13條的精神,然後我們就逐條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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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還是有一點實質討論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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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