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政務系統有我的建議,我對事務系統有我的建議,好不好?我們這樣子來分。

政務系統,也就是設定參與程度到多少,這個當然不只是政務官,也指院級、一部分國發會的功能。

我對政務系統的建議,簡單地講,就是要忘記「網路」二字,專注在「參與」上。

人民參與跟資訊要求,本來就是不可分割的。以前只有紙的時候,沒有辦法一次聽1萬人的聲音,但已經可以影印給1萬人,所以政府資訊公開法才這樣訂定。但現在網路上全部都是雙向的,說跟聽其實是同一件事,所以比較有意識到說跟聽是同一件事的國家,現在就會覺得資訊公開、資料公開、民眾參與、PPP,每家有不同的架構,OGP也有他自己的架構,反正意思完全是一樣的,這套東西應該是一整件事,然後這整件事應該是有國家級的設定,有些是立法、有些甚至想要入憲,現在各國的做法都不一樣。

但確實是,我自己覺得這是憲法層級的事情,因為溝通模式不同,以前在科層式,像郵局寄到不同郵政信箱,航空郵件又飛到別的國家,再放到地方郵局的這個模式是送信最快的方式,但現在這二個人寄email大概快1萬倍吧!

因為時代不一樣了,所以人民組成自治政治體的方式不一樣,所以我覺得這是憲法層次的事情。在大部分的國家其實要創制的話,其實是會用類似行政程序法的方式去處理它,但無論如何,這是國家級的東西,不會變成是拆開來把資訊公開、資料提供與加值,以及公民參與變成三件事來講,因為這本質上是同一件事,這是我對政務系統的具體建議。

對於機關來講,我覺得這是特別針對專業事務官體系,任何機關從他的政務體系那邊拿到參與的一定程度議程的設定權時——不管是因為外界壓力或者是因為長官個人興趣——我的具體建議是,從最早期當你拿到設定權時,就公開揭露這個事實,並且歡迎不特定人參加議程的設定。

這件事其實是我接觸過的事務官們往往會害怕的一件事。當我說網路作為傾聽的技術、作為意見蒐集的技術、作為政策形成的輔助那都非常好講,但當我說不特定人,也就是陌生人來跟你一起做議程設定的時候,這是非常非常非常困難的;但實際的經驗也顯示,如果不是讓陌生人來做議程設定,只是跟你熟的人做議程設定的話,這個參與到最後的正當性就打折扣,支持率可能會減半,而且還不見得會收得出共識,如果收得出來的話,大家都會說那是因為你本來就只問你熟的那些人。

所以我覺得把陌生人看成「不特定人」的這件事是最核心的,這個東西我也不知道要怎麼教,就是一次次透過工作坊或具體案例的方式,讓大家慢慢理解到其實這並沒有那麼可怕,大概也只能這樣,並沒有什麼別的建議。我想這個東西是沒有辦法言教的,所以必須要不斷地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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