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與家華有談過的話,應該會理解到他不認為網路參與跟實體參與是二件事。也就是今天用公聽會的方式做,只是這個公聽會加上直播,或者是今天有一個民意信箱,但這一個民意信箱也可以用線上的方式提供。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其實網路參與這一件事本身只不過是擴增參與的形式,所以我覺得重點還是在參與而不是在網路上。

我們先講參與好了。本來在公務的過程當中,每一次參與能夠融入到公務體系到多少,其實都幾乎是政務官來決定,而不是事務官的決定,對不對?

所以如果這是一個政務決定的話,其實我們沒有辦法用通案的方式來講一件事,它完全取決於政務官想要拿這個網路參與,首先就是議程設定權,每一次運行的時候,你當然都是分了一部分過去,我剛剛已經提到說其實分一小部分比較多,並不是分一大部分,但無論如何是分了一部分,不管大或小出去。

當他分出去的時候,當他回來這一個議程設定,通常是政務官能夠回去跟事務官說現在要有參與,因此現在你們做成的體系方向或者是具體實作的方式要改變。任何政務官想要開啟參與,不只是網路參與,都有其政務目的及政治目的,這幾乎是標準答案,其實也不需要我來講。(笑)

但我想你的問題雖然措詞是這樣子,但我猜想你想問的是在事務層次怎麼樣變成事務體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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