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念藥學跟科法所,相較於我在念藥學,後來實際應用在藥師職業中,在法學院學到的東西,在實務上用到其實比藥學的狀況好很多,法學教育是能在實務中運用的比藥學能應用的多很多,台灣的大學教育偏向德國式,以培養學者為目的,而非實務工作者,台灣的教育不是在培養實務工作者,要培養實務人員,不如用技職體系來培養,如日本法科大學,只培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