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酒駕跟兒少保護的規範下來發言,基本上商業單位跟網路單位有一般的法人格,其實不應該對於它有特別的歧視或者是不同於其他的規範,當然如果有社會上其他的公共利益是另外的,但對於法人的角度是不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