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德國在立法的時候,就用了一個觀念作為構成要件,大家聽完之後會覺得更抽象,「高度私人生活範圍」,臥房一定算嗎?浴室一定算嗎?汽車裡一定算嗎?辦公室算不算?商店、百貨公司算不算?沒有辦法逐一羅列,因此用高度私人生活範圍,但至少明顯可以知道不限於身體、也不限於跟性有關的,這個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