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擺在我國這裡的話,我想我們可以討論的,我們可以回到基本的。這個問題一定要用刑法來處理嗎?有沒有其他更有效的方式?臺灣很迷信認為不對的事就要出動刑法,但我們規定刑法規定出來以後,當然刑法有其本身的問題,構成要件明確的問題、罪責相當的問題等各式各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