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現在的做法是,我固定每兩個星期去tour臺灣各個不同的點,然後跟那邊做社會創新的朋友們見面,而且是一次等於實際上帶著七、八個所有跟社企相關的部會去,所以他們如果碰到任何法規的問題,我們至少最多大概是兩個月之後會回來告訴他解決的狀況是什麼,就是確保大家有一個保證的課責責任。
j previous speech k next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