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do:「目前普遍社企,社會問題的解決與營利的經營少有正向直接關係,那在構思成立社會企業時,該如何掌握真正的解決問題本身的方法執行時同時營利?而非社會面及企業面在營運時就像兩個分開的部門一樣?而或現階段在未有完全社會企業的企業出現前或轉換前,是否是需要依據法令的營利分配比來定義是否為社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