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臉書的部分,其實這次協作會議雖然是第一次在這個地點召開,以前都是在財政部的資訊中心會議室,但這個地點我自己是滿熟悉的。因為兩年之前,差不多剛好兩年前的8月27日,我們也是第一次在這邊討論出對Uber的納稅、納保、納管三個原則,促成雙方慢慢對焦,後來變成一個合法的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