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PO的部分也並沒有要NPO都設企業或者是事業部,但是我覺得很重要的是讓NPO知道好比讓盈餘提撥率很高的社會企業,他們是兄弟姐妹,並不是來分掉他們的大餅,而是我們現在的social sector也需要創新,所以不管組織形式是什麼,只要有創新,就自動能夠qualify,好比像我們在共同採購上,我們會做一些設計,如果符合你的social innovation跟主管機關align,不只是產品,服務也可以,我們會請兩個以上的部會同時採購,這部分在資格上會有限制,要嘛就只有社會企業,不然就是社會企業來的會有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