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這個是比較弱的,我們是說在營業常規內不可規避,它不是說如果符合你的營業常規,不管它叫什麼,這個一定要在臺灣設定,對不對?而且沒有罰則,所以那時我們有想過我們的文字到底跟TPP有沒有衝突?看起來好像是沒有,因為這個不是放在「執行業務之條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