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問的是,這樣也可以算在「三則」裡嗎?或者是放在「Join」,或者是放文案在「Join」,把留言關掉,然後連到自己的網站就好?這三則是怎麼樣的規劃?聯播廣告就可以了,或者要在這邊作主要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