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樣的好處是,如果大家決定我們要保護每一個人的IP位置,必須要架在像能夠保障大家匿名性的網路裡,這個廠商就必須做到。或者是說如果希望我們三百人就連署成案,不要等五千人,我們也必須做到。也就是說,這個的主導權完全是掌握在這些實際自我舉薦公務人員的手裡,而不是在特定的機關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