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比較可以減少重複索取資訊這樣公務人員的負擔,第二個也比較不會前後不一致的情況發生,所以是因應這種事實查核機制的系統興起,公部門可以做一些配合,但是並不是說公部門要去介入或者是投注在建立這樣的機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