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法律學者代表十五人:李鴻禧、李震山、林山田、林益山、段重民、許宗力、陳運財、黃立、黃宗樂、黃朝義、廖義男、劉幸義、蘇永欽(其餘二名徵詢意見中,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