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司法院代表二十三人:鍾曜唐、林國賢、紀俊乾、曾有田、池啓明、彭鳳至、吳啓賓、劉瑞村、李相助、王錦村、黃瑞華、林勤綱、林輝煌、黃文圝、林大洋、林錦芳、莊崑山、張升星、陳憲裕、廖宏明、林堭儀、葉百修、呂太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