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採登記制,舉手制因主席無一定標準來決定由何人先發言,必生爭執,會場秩序容易失控。本會議大致而言有三大團體(審、檢、辯)參與,三團體可先内部協商,即可避免發言重覆。且會議原則須明白規範,才能使會議順利進行,不致在枝節上有無謂的爭執。所以建議採登記制,如登記者全部發言完畢,再以舉手制補充。並須注意各個團體人員的發言次序不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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